“工资日结”
“有手机就能做...”
这样的工作,心动吗?
当心!诱人的工作背后
往往隐藏着陷阱和代价
这不
大学生李某被警方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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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于都警方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李某为诈骗分子提供拨号服务
经缜密分析研判
2月25日
民警将李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李某(男,在校大学生)
在他人介绍下找了一份兼职
在“1小时60元,工资立即结”的诱惑下
李某加了对方的微信做起了兼职
在对方的指引下
李某通过手机帮助对方实现通话中转
2小时后,李某收到了120元报酬
李某高兴之余上网一查
发现自己做的是“手机口”业务
立即将对方拉黑删除
“我上网后发现这是犯法的事,
就没再做了,没想到还是被警察找上门了”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进行处理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一)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二)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三)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手机口”诈骗到底是什么
一是用两部手机,通过音频线、数据线连接或同时打开扬声器的方式实现语音中转,使得拨打出去的电话显示为本地号码。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本地手机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发送短信,实现人机分离,帮助境外诈骗分子来掩饰来电真实归属地,从而更加具备隐蔽性和欺骗性。
二是架设通讯设备将境外的电话号码转化显示成国内通讯号码,使受害人接到的号码显示为本地号码。
警方提醒
批量拨打诈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
或添加微信、QQ好友
无论是否获得报酬
这些行为都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等
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将被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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