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罚款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营业外收入算不算营业收入)

大家好,今天小品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务院 罚款收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国务院 罚款收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务院: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罚款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营业外收入算不算营业收入)

文章目录:

  1. 国务院: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罚款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
  2. 营业外收入算不算营业收入

一、国务院: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罚款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意见》提出,推动行政处罚裁量适当,要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罚款幅度,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

疫情从2019年底开始,到现在已经有3年左右的时间,疫情不仅给中国带来了严重的经济影响,同时也给世界经济带来了严重的危机,同时由于疫情原因,政府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支柱地产也迎来了寒冬,消费减少,房住不炒的理念,急剧降低的人口出生率,导致了地产行业寒冬的到来,以及疫情防控所需的物资,人力,物力,都给本就困难的政府财政带来了严重的危机,据数据表明目前全国除了三个城市意外的城市,财政收入都是负数,由此可见一般。

在此背景下,某些个别地方政府出现了奇葩而且不合规定的乱罚款事件,虽然三番五次明令禁止,但是却屡禁不止,地方当局的预算执行情况也曝光了各地罚款创收的力度空前,2021年111个城市7月公布的预算执行情况,80个城市的罚没收入呈现上升姿态,占比超过72%,其中15个城市罚没收入超过100% 。

虽然这种方式不可取,但是同时也是有情可原的,毕竟政府需要大量的资金维护城市的运转,还有政府工作人员也是需要养家糊口,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在疫情之下,个人,家庭,政府,国家,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的,大家日子都不好过,但是不管怎么说罚款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罚款创收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也没有任何实质意义,我们要共同努力,早日战胜疫情,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二、营业外收入算不算营业收入

营业外收入不算营业收入。

1、营业外收入与主营业务活动无直接关联;

2、通常包括非经常性的收益,如固定资产盘盈;

3、罚款收入;

4、无形资产出售收益等;

5、这些收入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6、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7、反映非经营性财务成果;

8、主营业务收入反映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

9、在计算营业收入时不予考虑。

营业外收入的分类:

1、政府补助:企业因特定活动获得的无偿资金;

2、债务重组收益: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减免债务所产生的利益;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以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利益;

4、投资收益:来自对其他企业投资的股息或利润分配;

5、资产处置收益:出售或转让资产所得的收益;

6、罚款收入:因对方违约等原因收取的罚款或违约金;

7、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所得的收入;

8、其他:包括各种不定期的、非经营性质的收入。

综上所述,营业外收入是与主营业务无直接联系的非经常性收益,如固定资产盘盈、罚款收入和无形资产出售收益等,这些收入不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以反映公司的非经营性财务成果,而主营业务收入则体现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收益,在计算营业收入时不考虑这部分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品对于国务院 罚款收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务院 罚款收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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