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大象无形资产”推荐,来自《陕西榆林夫妇卖5斤超标芹菜被罚6.6万,全省通报部署整改》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乐山大佛
你说的不对。
这个6.6万元的罚款,依据的是《食品安全卫生法》,里面的处罚金额确实就规定这么高。
但我国同时还有一部《农产品安全卫生法》,里面规定的处罚金额是2千—2万元。
农贸大厅里卖的芹菜是属于食品还是农产品?
说穿了,食品安全卫生法,是针对食品加工企业的,拿来针对菜贩明显是适用法律不当。还是当地执行部门的问题。
你这就是一知半解了,首先这部法律是《农产品安全质量法》,其次实施主体是农业农村部门,不是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督局在市场里执法根本没法用这部法律,都不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这件事最大的问题其实是法律制定的不合理,裁量范围太狭窄,没有细分经营主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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