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后的南通殡葬店(禁令后的南通殡葬店能开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禁令后的南通殡葬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禁令后的南通殡葬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南通天福园是干什么的?
  2. 2021年9月1日起丧葬费降低了吗?
  3. 为什么佛山88岁老人被狗绊倒家属不追责?如何去理解这种做法?

南通天福园是干什么的?

禁令后的南通殡葬店(禁令后的南通殡葬店能开吗)

南通市殡仪馆(天福园)创建于1964年,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曾多次迁建。进入新世纪后,为适应百万人口城市殡葬服务需求,南通市政府于九五期间将殡仪馆扩建工程列入计划,并于2007年列入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扩建工程于2007年5月破土动工,2008年8月新馆起用,工程总投资9000万元。

扩建后的新馆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15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绿化面积5.56万平方米,年火化量6000具左右,软、硬件设施均已达到国家一级殡仪馆标准。为展示殡仪服务新形象,南通市殡仪馆经过社会征集、专家评审,并经市编委批准,增挂了“南通市天福园”牌子。

2021年9月1日起丧葬费降低了吗?

国家从9月1日起实施新的遗属待遇办法。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都是一次性发放,但是有关待遇标准,直接跟上年度该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月均值的倍数相挂钩。

丧葬补助费2个月的上年度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抚恤金是9~24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抚恤金的标准是跟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长短,以及领取待遇时间的长短相挂钩,缴费15年以上保底是9个月。

按照这个制度,确实跟目前各个省市的丧葬、抚恤待遇差别非常大。有条件或者相差不大的地区可能会立即落实,相差悬殊的地区也可能会选择几年的过渡期,逐步落实到位,尽可能的减少影响。但具体如何落实还是看有关地区的落实方案了。相信有关遗属待遇会越来越好的,尽可放心。

这个问题现在没有降低啊,而且全国算是一个省市已经统一标准5000块钱了。况且现在北京市有一个增补政策。丧葬费又补1000元,你是哪个单位就到哪单位办理,然后通过各种渠道咨询一下。问题肯定能够解决。如果有丧葬费降低会发文件有消息的。

为什么佛山88岁老人被狗绊倒家属不追责?如何去理解这种做法?

在回答问题前,特意又把老人跌倒的视频认真的看了一遍。从视频中可以看到女孩远远跑在后面追狗,跑到老人面前时,老人已经绊倒了。狗绊倒老人的整个过程这12岁的女孩确实什么也没有看到。看到老人倒地,她也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走远几步,她就突然跑走了,估计是被吓到了。

关于被狗绊倒家属不追责,我想他们应该也认真看了视频,警察的公布还是合理的,这意外的事情怎么说好呢。对于女孩来讲,就是牵个狗溜个弯。没想到这狗的力气实在是大,自己牵不住,使劲追也不追不上。追到的时候,悲剧已经发生。受害人家属在视频面前确实也不好说什么。不得不说受害人家属还是非常明事理的。如果碰到一个事多的,怎么都能找出理由。

事后,受害人家属表示“不会过多追究责任”,“我们不需要帮助,只想安静地处理这件事情”,通过家属话语可以知晓,涉事三方已经达成了共识,就是此事不放在媒体聚光灯下进行,不想事情闹大,私下里处理。不得不说,涉事三方都很理智、冷静。

个人看法:此事件确实是意外事故,老人已逝,活着的人应该先让老人入土为安,让老人安静顺利的下葬。老人家属目前也是这么处理的,不得不受说老人家属处理事情非常明智。再者,对于女孩来讲还是个孩子,此事闹的太大,对孩子未来影响也不好。受害者已逝,孩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关于赔偿的事,也没有必要放在聚光灯下,欣妈认为涉事三方可能已经沟通达成了一直意见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在我看来,老人家属是有仁爱之心,通情达理,而非心胸狭隘之人,狗绳绊倒老人是意外事件,既然是意外,得饶人处且饶人,当事人还只是一个12岁的孩子,真是闹的沸沸扬扬,只怕给小女孩心理留下阴影,给她一生带来不可承受之重,甚至影响几个家庭的正常生活,还不如早点让老人入土为安。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这样,也许换到某些人的身上,可能会不依不挠,定会向小女孩家和狗主人讨要说法,可这么做对老人的死也是于事无补,也无法挽回老人的生命,无非就是发泄失去亲人的情绪,或者要求经济补偿罢了。

事以至此,无论是责怪那小女孩拽不住狗,还是责怪狗主人没把狗看好,老人终究不能起死回生,家属选择了接受现实,不向女孩和狗主人发难。

老人家属能够在悲伤之余保持理性,不过于纠缠追责,这种善良和仁爱值得称颂!

天堂里没有病痛,老太太一路走好!

我是兰兰私语,喜欢我就关注我!

其实在我看来,家属的做法是聪明且最具智慧的做法,值得提倡。

在老人绊倒死亡后,家属只希望安安静静的把老人送走就行了。

这是因为家属心理清楚,老人活88岁,已属高龄。而狗及小女孩又是完全出于无意识的。也就是本事件的发生纯属意外。

另外牵狗的小女孩只有12岁,又属于未成年。若老人家属一味地去追求事故责任的话,除了对无意识的小女孩造成了难以磨灭的心理问题外。对自己与对方来说都不是好事。另外就算打官司也不会落到任何好处。

假如老太太在天有灵,那么同样也是不希望追究责任的。

我国有句老话说的挺有道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要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天有不测风云,谁也不知道明天与意外那个先来。

显然家属清楚本事件完全属于无意识的意外事故,对自己来说是大事,而家属做法仅仅是想将这件大事化为“小事”的过程。另外不追责的原因就在于本来没有犯法,何来责任。所以家属只想少一事。不想在多一事。

因为本来就是意外,何必在拿自己已故的长辈在去刁难人家呢!真的没必要。所以老人家属无论从素质还是从头脑上来说都是十分聪明与大度的。

当然女孩家里也给予老人家中赔偿。在我看来这件事情做的都挺合理。

高龄老人与孩子,是世界上最好的两个人。一个是寿星,一个是花朵。两者之间是相吸的。老人88岁,孩子12岁。她们两加起来正好又是100岁。

至此,我完全赞同老人家属不追责的做法。即使我是这个老人的话,我也会希望完全谅解孩子。前提是我足够足够幸运,能够活到这个年纪。

假设家属去追责,那就会如同碰瓷一样,令人觉得有些无理取闹。最后闹得两败俱伤,捞不到任何好处外,还有可能落下骂名。最后还让老人在儿女的怨气中离开。这种结果我想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

因此在我看来,应该树立大事化小的方式与生活观。尤其是对于那些已知发生而无法改变结果的意外事故。仇恨的种子只会播种更多的仇恨。反之,爱的种子也会收获更多的爱。

心若大度,无论何时何地都有阳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禁令后的南通殡葬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禁令后的南通殡葬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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