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徐冲 钱静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徐冲 钱静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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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旦教授徐冲钱静怡被开除了吗?会被怎样处理
我始终不明白当初那个整夜哄孩子的爸爸,耐心带孩子玩的爸爸,如今怎么会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如此对待自己的儿子??以前绝不会计较金钱的人,如今为何对孩子也分分算计?难道说真的为了别的人,新生活,就可以抛弃自己的责任?
2015年5月,为了逼我离婚,并且为了方便他和第三者相处,X短信告诉我,他已独自到复旦大学房委会退掉我们夫妻共同的租房,要求我与孩子另找住处,搬离小区,对原配与孩子的无情令人不可想象。我非常气愤,向居委会陈述我们尚在婚姻中,我有权利住在这里,而且他目前不给家用,不给孩子抚养费用,我们孤儿寡母没有很强的经济能力,实在无处可住!!!居委会听说后认为我们仍是夫妻,暂缓清退我们的住房,目前我仍然担惊受怕的暂住原处。
此外,因为孩子的户口一直跟随复旦集体户口,今年8月份,孩子需要办理上海市规定的儿童基金和医疗保险,只能他来办理,我数次请他为孩子办理应办手续。他居然完全不回应。另外,孩子2016年4月就要报名入托手续,这正是他所申请的访学日本的期间内。我希望他考虑孩子这么小,不要出国,否则至少安排好这一年内孩子的各类手续,告诉我怎么准备入托,他也完全不管。我没办法求助了北大的他的老师,希望能劝说他至少把孩子这一年安顿好,否则这一年不抚养,还卡亲生儿子的医疗和教育手续,简直比陌生人还不如。他对老师依然说他会妥善处理。接着我收到了他的短信:“我警告你,你他妈的再骚扰L老师Y老师,我再也不会帮你任何事,包括孩子的事。”
二、如何看待复旦三名学生因pc被开除,并实名公示?
近日,两名硕士生和一名博士生因嫖娼被警方处罚,之后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在校内公布了该处分。此事在网上曝光后引起热议,大家对于复旦大学的处分是否妥当各抒己见。个人认为,复旦大学开除三名学生的做法不合法。
一、大学是否有权开除学生学籍:
这个真有。
根据《教育法^》第29条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有权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又,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的规定,在特定情形下,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嫖娼是否属于可开除学籍的情形
据网上资料,《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40条规定:卖淫、嫖娼······的,给予开除学分。
假设复旦大学真有此规定,这也只是大学自行制
定的校规校纪,只有在不违反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下才有效。因此,不能单凭此规定就认为复旦大学的处分合理合法。
至于上位法9规定,主要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的;
(三)受到9,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情节严的,或者、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
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和本次事件相关的是第(三)项: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三名学生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这是事实,毫无争议;问题在于,他们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如果您认为是,复旦大学的处分合法;反之,则复旦大学的处分不合法。
三、是否只要嫖娼就属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必须承认笔者不是道德君子,没有很高尚的道德情操,自然也就不认为只要嫖娼就属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不认为有嫖娼行为的人就一定比其他人更加道德败坏,以后一定会做出危害的行为。如果您道德高尚,对于任何违背道,事都深恶痛绝,认为不可饶恕,那可以不用往下看。
说完道德,下面简单说说行为本身。
首先,在国际上,将卖淫嫖娼合法化的国家并不在少数。在国内,呼吁卖淫嫖娼合法化的声音也时有耳闻。在我国,单纯的卖淫嫖娼只是,不是犯罪行为。以上似可证明卖淫嫖娼本身不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其次,从看,三名学生只是单纯嫖娼,并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出现损害他人财物、生命健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上热搜并非他们之过)等等严重情节。
最后,三名学生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都未婚未育°,做出这种行为并非不可理解、罪不可赦。而且,他们并不是屡次嫖娼,屡教不改,他们是因为这一次嫖娼就被学校开除。个人认为这样的处分过于严苛。再往深点说,对于犯错的学生不是谆谆善诱,使其,而是开除了事,切割麻烦,维护声誉,这是不是有悖教书育人之本义?
综上,笔者不认为只要嫖娼就属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也不认为三名学生的行为属于《普”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2条第(三)项规,情形。因此笔者认为复旦大学开除三名学生的做法违法。三名学生可提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徐冲 钱静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徐冲 钱静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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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冲 钱静怡:徐冲钱静怡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