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品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高速撞羊群被判全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高速撞羊群被判全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到别人家地里放羊无人管把麦苗都吃坏了怎么防?
既然没人管,就不该把羊群放到别人的麦田附近嘛,但麦田已经被吃了,就该主动到麦地主人家上门赔不是,再商量下该怎么做补偿。
如果自己不主动点,麦田的主人家早晚也会知道是谁家的羊群来吃的麦田,到那时候就被动了,自己也不好下台了毕竟不是一头羊。
到别人家地里放羊无人管把麦苗都吃坏了怎么防?
既然是放羊,放养人就应该敬职敬责,因为羊不是人,会自动自觉的去遵守法则,所以羊不管吃了别人的麦苗,还是自家的麦苗都是一种损失,作为放养人,都需要承担责任,赔偿或者道歉,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就需要放羊人看好自己家的羊,而不是出现“无人管”的局面!
放羊无人管,其实是很难防的,不可能放养人不管,我们自己去时时刻刻盯着别人羊,不让他吃自家的麦苗!所以挺为难的,不盯着又怕羊吃,盯着又耽误自己的时间,所以最大的问题就出现在放养人的身上!如果真的没有放羊人管,我们可以把羊赶到没有麦苗的地方,并友善提醒放羊人,如果羊吃了麦苗就要求放羊人赔偿,让他承担责任,吸取教训,下次管好自已家的羊!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农资讯分享,可以关注下我,谢谢!
大家好:生活如是我又与大家见面了!
首先对于这个问题放羊人要勇于承担责任,必竟是自己疏忽管理自家羊把别人麦苗吃了。对方造的损失,羊的主人要积极找到主家协商,经济赔偿或其它。对方看你态度积极 诚恳一笑抿恩仇也有可能的。
但是即然是放羊,我们就不能让羊处于无人管的境地,必竟麦田都是大家辛苦劳动的成果,无论是自己还是大家一定要珍惜我们的劳动成果,不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这你算问对人了,我也是放羊的,放羊真不是错,我都靠放羊发财了,现在搞房地产。
羊群中终会有领头的,你就牵着领头羊就行了,不要去别人家麦苗地里,以免发生和地主之前的争吵,放羊的时候认真点,别打王者荣耀了,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
首先这个问题要从多方面来探讨,第一羊主人,他在选择放羊的地点的选择,要选择远离庄稼的山坡或草原。如果靠近庄稼地,主人就要阻住羊进一步靠近庄稼地。第二村上,要规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又发有奖,支持村民看见破坏其他人财产的应该举报,并给与举报者一定奖励,对于破坏者给与惩罚。第三庄稼主人,在云南大部分农村人在种庄稼的地边都会种上一些带刺的植物,这些植物就是防止牛羊来吃庄稼,有些农户还会围上一些网来防止庄稼受到破坏。这些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一些个人看法,有不对的地方还请大家给予点评,喜欢的点个关注,谢谢。
怎么缓解“中国式过马路”现象?
这点我觉得日本做的很好,闯红灯被撞闯红灯全责,闯红灯没被撞罚款,插队罚款,捡到东西不上交按盗窃算,上交后失主必须按东西价值的百分之十折合成现金给捡东西的人,只有法律更严谨了,人们的自觉性才会提高
我们先来看一项研究,通过违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以及行为习惯4个角度解析“中国式过马路”行为意向成因,发现行人产生从众闯红灯行为意向为41.95%。
“中国式过马路”
指的是“不管红灯绿灯,凑够一撮人就走”的现象,其背后体现的是集体破坏规则和“羊群效应”。“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严重威胁了行人的安全,同时会导致交叉路口滞留车辆的增加,通行能力下降,在交通高峰期加重了交通堵塞。如何规范和约束“中国式过马路”行为已经成为困扰城市交通管理的难题。
为何会出现“中国式过马路”
1、法律观念缺失:
深究其因,可以先从文化层面开始分析,“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出现是因为我国自古以来法治传统的缺失,我国公民普遍不具有法治精神,同时“法不责众”这一在我国公民心中根深蒂固的思想正是规则意识缺乏的体现。
2、生命和秩序法律价值冲突:
相关的行政法规一方面基于行人的弱势地位规定机动车遇到强行闯红灯的行人必须进行避让,而另一方面又对行人闯红灯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文规定。这是两种价值的冲突。
3、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
根据一项研究表明,中国人过街时等待忍耐时间极限为90秒。如果超过90秒,那么行人过马路将面临失控局面。而现实中大城市等待时间往往超过了100秒,而且信号灯给予行人通行的时间和等待时间成反比,导致行人不能安全顺利通过交叉路口。
4、道路权利分配不合理:
王克先先生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若干问题研究》中提到:路权分为三种:通行权,即在道路上行驶和行走的权利;先行权,即比其他交通参与者先行通过道路等交通设施的权利;占用权,即在规定条件下对道路进行占用、使用的权利。“中国式过马路”在很大程度上正凸显出我国法规在路权分配上一直对机动车过度倾斜、行人等非机动车的路权被严重挤压的不公正状态。
5、行人闯红灯付出成本过低:
主要体现在道德成本、违法成本和风险成本
道德成本:现实中国人只达到了法律标准的要求,意味着只满了最低层次的要求。而闯红灯还应该收到道德规范的惩罚,国人在这方面认知普遍不高。
违法成本:即使闯红灯,遭遇罚款可能性小, 即使罚了款,数额太低,无震慑作用。
风险成本:指行人闯红灯可能会遭受人身伤亡的危险,但目前的情况是机动车驾驶者发现行人闯红灯时会即使采取制动措施,因此风险成本也不高。
如何改变“中国式过马路”这一不文明现象?
1、提升国民素质为根本
法律只能为民众行为规划提供一个限制性的硬性规定,设施只能为民众提供方便快捷,要改变“中国式过马路”,还得靠国民自觉自律,加强道德责任感。
2、优化行人过街设施
对人口流量多,机动车交通量高的路口,设置人行天桥或者地道。完善信号灯设置,调查研究国民对等待时间的忍耐极限,根据过街距离和交通量大小确定信号灯时间,保证行人通过。
3、加大行人闯红灯违法成本
严惩行人闯红灯现象,增加罚款力度,并将违法记录计入个人信用记录中。
“文明过马路,安全你我他”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创建,危机意识牢记心中,从自身做起,提升自身素质与道德责任感!
到此,以上就是小品质对于高速撞羊群被判全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高速撞羊群被判全责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