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名未成年人被限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2名未成年人被限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父母限制高消费子女可以坐飞机吗?
不可以,坐飞机也是受限制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民法典规定什么人不能进入业委会?
1、不履行业主应尽的义务,长期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后,想通过变身业委会成员与其作对,这种人品行不端,善于制造和激化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擅长搬弄是非。
2、本身没有正当职业或稳定收入,想通过担当业委会成员的职务,向物业公司索要各种好处或减免物业费的。3、想私分侵占公共收益或欲在物业企业得到一份薪水的。
4、不懂得也不了解物业公司职责范围和管理流程,不能容忍物业管理过程中正常出现的问题;无端干扰其正常运作、干涉其具体业务的。
5、将开发商遗留的工程质量问题怪罪于物业公司,恶意煽动不满情绪的。
6、将行政职能部门(公安、城管、供水、供电等部门)负责的事,强加到物业公司,解决不了就心生怨恨的。
民法典规定犯罪分子、受矫正改造人员、有精神病史的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人不能进入业委会。
原因是这些人的行为规范和责任感存在较大缺陷,可能会影响业委会的正常运作,甚至对业主的利益产生损害。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业委会成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和业务素养,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严重失信行为等条件。
这些限制都是为了保障业委会的合法性和业主的利益。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业主委员会:1.拖欠物业费的业主;2.经法院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自然人;3.负有刑事责任尚未履行完毕的自然人。
明确民法典规定,有些人员不能进入业委会。
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经法院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自然人、负有刑事责任尚未履行完毕的自然人,身份和行为都存在一定的问题,不能胜任担任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权益的重要机构,要求业委会成员具备一定的道德、法律素养,拥有健康、合法的身份和行为背景,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民法典规定以下几类人不能进入业委会:1. 具有犯罪前科或正在被刑事追诉的人;2. 辞职不满一年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居民代表或业委会成员;3. 与业委会存在利益冲突或者法律禁止担任业委会成员的人员。
以上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护业委会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保障业委会成员的资质和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
民法典规定有三类人不能进入业委会。
第一类是法定代理人,即未成年人、宣告失踪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指定的代理人;第二类是近亲属,即业主、业主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员工之间的亲属;第三类是与物业服务企业有合同关系的人员,如物业服务企业的雇员、分包商等。
这些人不能进入业委会,以保证业委会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避免利益冲突。
失信人员对子女出国留学有影响吗?
不可以的,如果子女未成年,那么出国留学属于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是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及自费出国留学的。当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已经成年并且经济独立,是可以用自己的钱出国留学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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