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有什么意义?(关于遗体捐献的问题)

遗体捐献有什么好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夫妇离世相继捐遗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夫妇离世相继捐遗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遗体捐献后怎么处理?

遗体捐献有什么意义?(关于遗体捐献的问题)

1、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2、捐遗登记时,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3、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4、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2、去世后,你愿意将遗体捐献出去吗?为什么?

领导带头捐我也捐。

我觉得可以,真的到那个时候,会考虑的,只要自己的身体还有价值,又何不可呢,为社会,为他人的幸福,可以贡献自己的躯体

願意,生命的意義不在於心跳與血液身體的溫度

,不斷發揮生命功能,才是活著的人生,大愛能成就別人,生命延續,助人為快樂之本。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

愿意,舍己为人,生而为人,我愿做个善良的人。

谢邀,人生观点不同,一百人有一百人的观点和做法,人的死亡是规律性与必然性的,从出世到老都有死亡,俗语,"人过千年也要死,树过万年劈柴烧"死了的人除去各的地方风俗,土葬,火化,那是子女都难受的心情,细想一下,死了死了,什么也不知,何不把尸体捐献给国家,搞试验用品,埋了烧了何用呢,可以理解,外部人会指着脑袋大骂,"为了钱,将自己的父母尸体捐卖",恶言恶语真难听,想过千思,人死了,埋了,火化,又能起到孝心在那,捐了试验,又能为国为民,在人体上得到一些医学上的治疗数据,也给实验者掌握了人体构造,为了更进一步,给生成的人类有一个更认识的知识。

3、遗体捐献有什么好处?

如果捐赠遗体是为了好处的话,我认为还是不要捐吧!捐赠是一种境界和格局!

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帮助到了别人,也让自己家的亲人从别人的身上好象看到了自己一样,有了生命的继续,同时也让家人从悲痛的阴影中走出来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家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捐献遗体政策支持:捐献遗体、器官 今后或免除基本丧葬费

捐献遗体的意义:

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人死了之后,身体对本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无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遗体捐献却都具体意义。一方面,人死了还想着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的社会道德;另一方面,某些相信人死后可以通过器官的使用而使自己的生命光辉也照亮别人的生命。(更有甚者认为自己的器官进入了别人身体并发挥作用时,自己在某种意义上获得了重生,而愿意遗体捐献。当然这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1、你愿意死后把遗体捐给医学院进行病理研究和解剖教学标本吗?

把遗体捐出去是我母亲的愿望,但是父亲总是打趣道:你糖尿病了,身体没有哪个器官真正健康了,你捐了也没人接受。母亲就问我你们学校能要不?我说做病理的标本吗?[捂脸][捂脸]我老了以后也想把遗体捐献,最好能器官捐献,所以现在要保持健康,我有两个女儿,死后入土挺贵的,而且以后也不指望女儿们上坟[捂脸][捂脸],所以“变废为宝”也挺好的。

献血,献骨髓,献器官,献遗体都是人间大爱,相信很多人都愿意。本人也愿意死后把遗体及器官捐献给国家医疗事业。但不知相关手续怎么办,程序怎么走,也不知对身体条件和年令是否有要求。相信许多人也一样。希望相关部门加强这方面宣传,简化办理程序,方便捐献人捐献手续办理。

愿意!(虽然每当提起这个问题都被我妈说是疯子)

由于受传统文化和思想的影响,在绝大多数人的观念里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允许随意割舍。因为有了需要器官的人所以才有了遗体捐献,与之相伴随的是科技的进步和支撑,才能利用好鲜活的真贵的脏器。

由于自己注定是个终生的心脏病患者了,所以心脏是没法用了,悲哀的是肝也不好,还是个大近视眼……你说这可咋办,感觉自己的给别人用也不合格呢[捂脸]


1、捐赠器官一般是在生前还是死后?

捐献器官有两种情况下的捐献,一是自愿的活体捐献,器官有肝、肾、造血干细胞等,二是在医学上的“脑死亡”(即人们口中的死亡后)之后二十四小时内的捐献,其所有器官(只要无病变、感染)均可捐献。

1、如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回一个死掉的你最爱的人的生命,你会换吗?

爱人走后的这125天里,我几乎天天都在幻想着各种重逢的剧情,但不是像题主所说的换回,而是用我的寿命,去换和他的同生共死。结发为夫妻,相守情不移。

这125天里,我的眼睛就没有干过,就没有消肿过。老人孩子在跟前,我就拼命地找话说,尽量谈笑风生;转过身去,就会笑容尽逝,泪眼模糊。每天白天不敢睡,晚上三四小时的睡眠,眼疼头晕,记忆下降,浑身难受。娘家不敢回,怕给人添堵;喜事不能去,怕让人嫌弃!丧偶之痛,痛彻心扉,痛入骨髓!

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但奈何痛如滴水,穿石之痛,绵延不绝,终日不断!

我不要用我的命去换他的命,那种自责、懊悔、痛苦比噬心剜骨更甚,我尝过了,怎么舍得让他再经历?

所以,最好的方式便是让我们携手,恩爱一程,无憾;共赴黄泉,无悔!但这是一道复杂的数学题,老天一定要算好,一点都不能差!

我会换,我会用我的生命换我爱人的命,因为我不想我的爱人走在我的前面,真的太痛苦了,自从爱人离我而去以后,我每天都是在痛苦和煎熬中渡过的,吃饭也不知道是什么味,睡觉也不知道白天黑天困了就睡,醒了就看手机,真的太难过了😭[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流泪]

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提出如此残忍的问题,生命置换,毫无意义,既然你爱他,舍弃自己的生命换取他的重生,难道他会心安理得吗!他的余生会生活在无尽悲伤和自责之中,这是何苦呢!所以我不换,大多数人都不会换

不会换!命题是反人类的不道德的,再后一万年也不会提倡。构成法律的三大要素生命权财产权工作权的不可剥夺性是民主法制的基础,其中生命权是不可讨论性没有任何的回旋余地。因为人性和感情是会变的,是不可靠,就象捐献骨髓干细胞一样,现在想捐是真心,五年后



要捐献时你反悔那也是真心,法律是支持捐献者的意愿的,人生而平等,婴儿老人和青年也是平等的不存在谁的生命质量好这一说,虽然中外都有老年人为了挽救自己孩子的生命,最后捐助成功的也大有人在,但几乎没有捐献以后老人的命也没了的先例,此举整个人类不值得提倡!

2、能否推荐特别虐心的电视剧,看了特别难过的那种?

谢邀

推荐《遇见王沥川

本人很少追剧,但是这部真心值得看,男主高以翔,女主焦俊艳,相信大家此时已经有些想看了。两位演员演技绝对在线,几乎有三分之一的剧情我都在哭,尤其是最后的结局,让人看了之后好几天感觉都不在状态。如果不相信可以先听听这部电视剧的插曲《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数到三,一起放手》

讲述了来自瑞士的华裔建筑师王沥川与来自云南小镇的大学生谢小秋从相爱分离到重聚,一次次生死相依的爱情故事,让我们明白,幸福从来都不是唾手可得,珍惜爱人,珍惜在一起的时光,又甜又虐,真是一部好剧。强烈推荐,强烈推荐,强烈推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夫妇离世相继捐遗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夫妇离世相继捐遗体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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