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有起诉的权利,但是要看法院是否支持他的起诉。既然是这样的事情,就等着法院的判决吧,无论如何,如果你真的没有偿还能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丈夫诉讼讨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丈夫诉讼讨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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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丈夫去世了 生前欠有外债 现在对方向我讨债 我毫无能力偿还 还带有一...
对方起诉,只要法院判决下,要你还,那么你就必须还钱的,不然会成隐隐为老赖,毕携迅但是你可以想办法协商怎么还款的,或者朋友手此父母地方借钱还干净这钱!
对方可以起诉,你要搞清楚的是这些债务是真实债务还是虚假债务,相戚凳帆关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高雹。
然后等着法院判决就行了,真还不起,法院也没有办法粗谈。
如果先夫生前没有遗产纤袭,并且所欠外债没有用于家庭,遗属可以不用赔偿。就算对方起诉,法官也会考虑实际情况进行判决,赔毁做兄偿也只是先夫名胡搭下的遗产。
对方是有起诉的权利,但洞者是要看法院是否支持他的起诉。既然是这样的事情,饥首就等着法院的判决吧,无论烂颤数如何,如果你真的没有偿还能力,那只能欠着对方。
要看当初的债务是为了他自己消费或者滑迹悉为了家庭,如果能证明钱被他州氏自己消费了,你可以不用偿还,但如果无法证明就只能连带偿还。还不起是另外一回事,等法信乎院判决吧。
二、夫妻共同债权,一方是否可以讨债
夫妻分春缺居期间,一扒蔽辩方负债,另一方是否需要共同偿还呢并携?
妻一方单方面发生的债务,另一方并不知情,债权人是否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清偿?蠢祥比如丈夫在外单方面借了钱,且用于个人支出,如禅未能及时偿还,债权人能要求妻子用其个人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比如家里的存款)进行清偿吗?
不能,如果另一方确能证明不知情,并且用途是借款一方的,可以不承担,
但举证比较困难,即使夫妻另一方(不知情的一方)输了官司,法院也不能强制执行.
如果家庭财产均以妻子一人的名义处置(比如存款、房产、车等,帐户名、产权证等均是妻子的名字,但这些财产都是婚后以个人劳动取得的,且渣档尘未作财产公证或任何约定),债权人是否可以声明这些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并且要求妻子以这些财产进行偿还?
只要是在婚姻存绪期间得到的财产,购买的财物,都视为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债务是用来为夫妻两个人服务的,那么妻就有连带责任,如果不知情,则没有关系,
夫妻共同债权,夫妻双方均有权要吵卜求对方清偿全部债务。
夫妻共同债权消灭大致有如下情形: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人向夫妻双方履行义务;
- 债和谨务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一方履行义务;
- 第三人代债务人升棚穗向夫妻一方或双方履行义务;
- 夫妻双方免处债务人的义务;
- 夫妻一方或双方与债务人债权债务相互抵销;
- 夫妻离婚后债务人向一方履行义务。
三、张红的丈夫李明去年车祸去世,现在王强突然拿着一张李明签名的欠条来讨...
一、应该明白张红知道借款的吗?若不清楚,属于李明的个人借款。
二、应该问明白借款原因,王强应该清楚,若不清楚,值得怀疑?
三、分析袭则借款时间和车祸时间段,李明可能用于什么用途款项。若无,或者没有可能,不理会让王强起诉,申请法院鉴定笔迹。若是李明车祸之前已经到期,王强不索要,等死后再要,质疑性更大。
四、分清原因,李明腊禅羡的急事是什么急事,有无借款之迹象,有无向王强借款的可能。平时轮拍不来往,关系不好,若以上事实不存在,报警,依敲诈勒索或诈骗。
也就是说,这事处理程序:先考虑是真实的,再考虑虚假的。真实的怎么个真实法,虚假的报警就可。
如认为有假,可置之不理,随他怎麽办。对方起诉后再以法律手段应对。欠条在对方手中,主镇郑猜动鉴定是不可能的。因为张红除御型非还钱,无论采丛带取什么主动手段都会得罪对方,使之报复。甚至引火烧身。
可以先鉴定借条的真伪
如果欠条为真,要看李明向王强借钱用于首察闷什么方面,如果证明是个人借款,那么张红不用承者弯担还款义务。如果用于家庭开支,那么张红要用李明的遗产来偿还借款。
参考内容没辩: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在张红不能确定李明的签名是否真实的情橡升李况下,建议张红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梁迟最好是张红和子女,因为都是笑码李明的遗产继承人。案由就是确认之诉,确认李明与王强的借款关系是否成立。不建议到公安报案,因为存在借款是真实的可能。
四、追讨债务有效方法
法律分析:1、“人性”讨债法;
准确地说,是讨债人利用人际交往中芦绝的心理交流,通过与债务人建立某种信唯绝任、友谊和支持,造就一种融洽的气氛,从而达到讨债目的的讨债方式。
2、“人情”讨债法
具体的几种方法:走夫人(或丈夫)路线;走情人路线;走好友路线;走亲属路线;走客户路线;走下属路线。
3、“权力”讨债法
债权人借助自己手中或第三人手中的权力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或变相强制,通常是实现债权的有效方式。
4、“拿短”讨债法
即利用对手的弱点或进行要挟,或釜底抽薪,迫使对方就范,帮助债权人讨回欠薪的方法。
5、”纠缠”讨债法
讨债人采用软磨硬泡的“战略”,对债务人实施“纠缠”,以讨还债权的办法,可称为纠缠讨债法。
6、“毁誉”讨债法
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或讨债人)以损害对方名誉的方式变相强迫债务人。(此方法注意度的问题,否则容易身陷囹圄。)
7、“曝光”讨债法
指对那些情节严重,后果极坏的逃债行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予以揭露和批评,以达到讨债目的的方法。
8、“诡辩”讨债法
讨债人应冷静分析双方问题以后,找出于自己有利的东西进行诡辩,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9、“函电”讨债法
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对一些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争议不大或无争议的;债权金额不大,且债务人有偿还能力的;相距较远,且交通不便,或债务人众多,并相对分散适用。
10、“代位取偿”讨债法
适用本法应注意:债权的转移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并不得牟利;要充分考虑两个债权数额的大小;代位取偿要考虑取偿的可行性;
11、“诉讼时效”讨债法
对于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时效尚未到期的讨债事宜,可先“礼”后“兵”;注意“诉讼时效中止”的运用;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时,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行使权利时,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正确适用“诉讼期间的延长”;另辟蹊跷,实现权利请求。
12、“先予执行”讨债法
适用“先予执行”的具体条件: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被申请人具有先予履行义务的能力。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陪山姿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丈夫诉讼讨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丈夫诉讼讨债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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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诉讼讨债:讨债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