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实施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 三、准确适用法律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黑社会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黑社会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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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机关如何处理扫黑问题?
法律分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既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对该组织进行包庇、纵容的,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包庇、纵容行为同时还构成包庇罪、伪证罪、妨害作证罪或裂、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以及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等其他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且不属于该组织成员的,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共犯论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同时还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实施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伪证、妨害作证,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窝藏、包庇等犯罪行为的,应酌情从重处罚。事先有通谋而实施支持帮助、包庇纵容等保护行为的,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实施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 三、准确适用法律 6.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如团早违法犯罪活动的,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既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又对该组织进行包庇、纵容的,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包庇、纵容行为同时还构成包庇罪、伪证罪、妨害作证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以及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等其他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7.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渣雀织,且不属于该组织成员的,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共犯论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同时还构成其他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8.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实施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伪证、妨害作证,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窝藏、包庇等犯罪行为的,应酌情从重处罚。事先有通谋而实施支持帮助、包庇纵容等保护行为的,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
二、近年国内黑社会现象沉渣泛起折射了什么社会问题?
近年黑社会泛滥,折射出的问题很多:一是兆盯黑社会势力逐渐向经济、权族宴和力机构渗透,黑社会公司化,黑社会老大甚至摇身变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公权力机关人员(如虽无祥拦职务权力但有职业权力的公检法人员)被拉拢收买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二是社会分配不公,导致贫富分化加大,部分底层弱势群体为谋求生存之道或满足贪婪的需求,不惜铤而走险依附或加入黑社会组织,黑社会组织有逐步扩大发展和精英化的偏向,与建设法制社会的目标格格不入。 为扭转此局面,主要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打击力度,加强法制社会的建设力度;二是斩断官员的保护伞,凡涉黑的官员一律严惩;三是构建更为公平合理的社会竞争格局,给予底层民众更多的关心和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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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的难点问题
法律主观: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表现如下: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李返较多(三人以上的团伙)。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笑扰首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碰数财产;
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什么是黑社会,黑社会怎么定性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
97
年刑法新设立的罪名,
自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
我国
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从有到无,
从小到大,
发展十分迅猛,
为打击黑社会性质
犯罪的需要,
97
年刑法新设立了这一项罪名,
02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黑社会
性质组织罪做出立法解释,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法律特征。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形式特征——有一定的公开势力范围
《刑法》第
294
条和两个解释中都提到了“称霸一方”
“在一定区域或行业
范围内”
。这其实就是区别黑社会性毁行质组织和其他犯罪组织的一个本质特征,即
有一定的势力范围。
但这种势力范围可以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
也可以是在一定
的行业范围内。
当然这些势力范围不仅是存在的,
而且也是公开的,
这样才能对
其他犯罪组织和合法经营经营者及群众们所知道,
从而对他们形成威慑力,
使黑
社会性质组织在谋取利益上更加便利。
当然他们的公开范围还不能像国外黑社会
组织那样公开。
势力范围的大小也就标志着黑社会性质组织权力的大小,
势力范
围越大,他们获取的非法利益也就越大,因此,争夺势力范围(地盘)也就成为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
他们总是不断铲除异己,
力图扩大自
己的势力范围。
有一定的势力范围,
这就使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其他的犯罪组织区别开来,
一
般的犯罪集团的犯罪活动都是秘密进行的,
他们没有纤信哗自己的势力范围。
例如,
恐
怖组织实施犯罪活动只是出其不意实施某种暴力行为,
给人们造成恐怖心理、
情
绪进而达到其追求的政治目的、
社会目的。
邪教犯罪组织只追求对教徒实施精神
控制,宣传极端主义、他们不追求势力范围。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二)组织特征——具有高度的组织化程度
这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区别一般共同犯罪,
一般的犯罪集团之处,
是黑社会性
质组织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包括两个方面,犯罪组织的严密性和严密的组织性。
组织的严密性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严密、稳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
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其组织运作系统内由上而下分为三个层次:
核心决策层、
中
间指挥层、
行动实施层。
严密的组织性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活动具有高度的
组织化。其进行犯罪活动时,一般都要经过精心选择,暗中部署,制订周密详细
的行动计划,由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部“老大”决策,骨干分子指挥,各犯罪成员
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协调行动。与一般的犯罪集团相比,黑社会性质组织之所
以的犯罪效率较高,
反侦查能力强,
社会危害性严重,
其根本原因在于其本身具
有一套严密的组织和有效的运作系统。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三)经济特征——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谋取经济利益
最大限度的获得经济利益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建立和存在的根本原因,
也是其
最终目的。
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之初,
主要是通过暴力、
胁迫的方式获取非法经
济利益,如进行抢劫、抢夺、绑架、强行收取“保护费”等暴力掠夺财物。其有
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后,
其犯罪领域逐步向高风险、
高回报的走私、
贩毒活动和合
法经济领域渗透、注册公司、垄断某一行业、地域。因此,无论在任何时候、任
何情况下,
追求非法经济利益都将是涉黑犯罪的目标。
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有
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后,
将其获取的
“资本”
用于加强坦祥人员力量,
发放人员
“工资”
,
购买犯罪所需的设备、
工具等,
他们将非法资金渗入合法经济行业,
更隐蔽的获
取更多的利润。
但是,
我们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经济特征的理解,
应将其获取经
济利益为目的与有经济实力视为一个整体特征,
只有这样才能将黑社会性质组织
与一般谋利的犯罪集团,邪教组织相区分。
(四)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腐蚀作为手段,犯罪行为的公开性和隐
蔽性并存。
《刑法》第
294
条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手段没有作过多的限定,只规
定了“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虽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可能有多种,
但暴力、威胁、腐蚀、贿赂手段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最主要的行为手段。
(五)危害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社会性质组织具有上述几大特征,
因此它比较一般的犯罪集团,
有更为严重
的危害性。
黑社会性质组织在谋取非法利益时,
往往采用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黑社会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黑社会问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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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问题:黑社会大伯by牛奶与黄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