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能。研究发现,在完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是无法完成性侵的。只要有性侵的行为,当时必定有意识。电视剧里的酒后乱性,第二天早上什么都不知道的情节是不现实的。另外,酒后或醉酒都不是逃避法律处罚的理由。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酒后性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酒后性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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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女醉酒后发生关系,事后女方起诉男方强奸,强奸罪是否成立?
应该不成立。女孩子首先你亏州带要迹扒自爱。其次,万一女孩子酒后主动要求发生性行为,酒后又反悔了呢?成年人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销芦,如果不胜酒力就不要喝或者少喝。或者喝完酒叫朋友来接自己。你和的迷迷糊糊和别人进了旅馆,别人肯定当你答应了
是成立的,因为女方已经失去凳或手了自主行为的能力,反抗不了,这属于违背女性的意愿,所以是成立的,但是枣嫌具体还要看男女方的醉酒程度,以及女方证据的真团穗实性,从而进一步调查来进行定性。
不成立,因为如果两个人在发生关系的时候是双方愿厅昌意的,即使氏伏掘在最后如果女方主动接触男方,这就证明女方是主动并且愿歼核意的,那么这种罪是不成立的。
构成强奸罪。如果在发生性关系过程中有这3个情敏物弯节的需要注意,有可能构成强奸罪,也有可能不构成强奸罪。有朋友会说了,大家都喝醉酒,在酒精的麻痹之下容易让人失去理性,又不是我的本意,和女孩发生关系了当然不构成强奸罪。再说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女孩也没有反抗,即使反抗了也只是增加情调,为什么说是我强奸呢?
简而言之一句话:女孩在不敢反抗,不知道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就是构成强奸罪。为了更清楚的讲解酒后发生关系构成犯罪的原因,给大家举3个真实案例,刚好符合前面所说的3个情节。
一、男女醉酒后发生关系
2014年,10月,事情发生在广东东莞。小飞和佳佳都是东莞某电子厂的职工,小飞对佳佳爱慕已久。在国庆节期间公司组织员工晚上聚餐,在领导的多次怂恿之下,佳佳挨不过面子喝了一杯白酒,散席时已蚂乱经醉酒不省人事。小飞也喝了很多酒,走路东倒西歪,但是他依然坚持要将佳佳送回酒店。到了酒店里,小飞给佳佳简单了脱了鞋子和外衣,盖上被子,并坐在沙发上抽了一根烟。看着佳佳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在佳佳的醉酒状态下与其发生关系。佳佳酒醒之后发现小飞睡在身旁非常生气,随后报警。警方经过调查,认定小飞涉嫌强奸,并以强奸罪将其刑事拘留。
分析:在案件中,小飞是在佳佳醉酒,没有意识,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酒醒后佳佳报警,表明佳佳主观上是不同意,但是因为酒精的作用下不知道反抗。小飞侵犯了佳佳的性的自由支配权,当然构成强奸罪。所以醉酒状态下是构成强奸罪的。
二、事后女方起诉男方强奸
2018年7月份,事情发生在四川成都。男子周翔和女子李云燕是朋友关系,李云燕是有男朋友的,不过长期异地恋,不在同一个城市。周翔明知道李云燕有男朋友,但是仍然展开追求。这一天,周翔又再次的约李云燕吃饭,考虑到都是朋友,同时又有她人同时赴约,所以同意了周翔的邀请。饭局中途的时候,与李云燕一同来的女孩临时有事提前离开,随后周翔又叫了红酒,以各种理由刺激李云燕喝酒。在啤酒和红酒的共同作用下,很快就感觉头晕乎乎的。此时周翔提出要送她回家。到了家里,迷糊的李云燕将周翔当作男朋友,并要求他倒杯水。
周翔突然有了邪念顺势扑倒李云燕,过程中李云燕一直配合,没有任何反抗的动作。酒醒之后,李云燕发现脑海中的男朋友竟然是周翔,怒火燃起,选择报警。经过警方调查,认定周翔构成强奸罪。
分析:这起案子与常见的强奸案不同,发生了性关系,没有任何强迫和反抗。但是女子认知错误,错将他人当作男朋友,男子借坡下驴,将错就错,符合构成违背妇女意愿的法定条件,所以构成强奸罪。
2019年3月,事情发生在上海宝山区。男子王轩在酒吧见到女子李菲独自一人,身材和容貌姣好,所以上前搭讪,提出请她喝酒。2人年纪相仿,越聊越投机。到了晚上11点的时候,王轩提出到自己的住处喝酸梅汤醒酒,李菲已经醉酒无法走路,随后王轩架着她一同打车回家。
到了家里,王轩露出邪恶的一面,将李菲扑倒在床上。李菲开始反抗,王轩并没有停止,甚至变本加厉的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李菲后来并没有继续反抗了,在这半推半就的过程中被王轩完成了性侵。
完事后李菲酒醒大半,因为对王轩稍有好感,所以没有选择报警。但是聊天的过程中,王轩不再那么彬彬有礼,露出了暴躁的本性,让李菲感觉特别的不舒服。在争吵中选择报警,声称王轩强奸了自己。经过警方的调查,最终认定王轩不构成强奸罪。
分析:半推半就也是比较常见的强奸情节,有人认为是女孩害羞表现出现来的一种肢体语言,属于欲拒还迎。如果确实半推半就,则不构成强奸罪,因为没有违背女孩的意志。如果将女孩的反抗理解成半推半就,那则构成强奸罪。
三、满足以上情况强奸罪是成立的
前面说的3种都是常见的醉酒后的强奸行为类型,女孩醉酒神志不清,男孩醉酒80%的状态或者半醉半醒。可是很多嫌疑人狡辩说:我很冤枉桥闷,我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我喝醉了,神志不清。这会成为自己逃避处罚的理由吗?当然不能。研究发现,在完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是无法完成性侵的。只要有性侵的行为,当时必定有意识。电视剧里的酒后乱性,第二天早上什么都不知道的情节是不现实的。另外,酒后或醉酒都不是逃避法律处罚的理由,这一点在《民法典》《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都有详细的规定。因为作为成年人,对于自己的酒后行为都应该有预知的能力和意识,对他人造成的侵权伤害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说一句: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手段强奸女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女性保护,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酒后性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酒后性侵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