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人只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土地使用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一、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法律主观:
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使用人只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举搜散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正氏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漏山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无论是农村的土地还是城镇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而个人只享有使用的权利。但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多人对于贺瞎土地使用权还是不怎么了解,所以容易发生一些因土地而产生的纠纷仔猛。那么,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划拨土地有什么特性?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所谓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土地所有人所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享有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利。而土地使用权又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两种,划拨地使用权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划拨后是不的私自转让与出租的,而出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但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划拨土地的特性
1、公益目的
划拨土地只能用在公益以及国家重点的项目工程中,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构架重点扶持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地,才能使用划拨土地,这是为了体现出它的念拍桥公益性质。
2、无偿性
划拨土地还具有无偿的特性,由于它的使用权是由我国政府所批准而产生的,所以使用者只需缴纳征用所补偿的按照费,就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不需要在缴纳相应的出让金以及签订合同。
3、无期限性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那么除了另有的相关规定以外,它是不受期限上所限制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上的限制,到期后则转变为有偿使用。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以及划拨土地的特性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三、土地的使用权归谁所有
法律主观:
国有土地使用权归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行亩国国有土地条件的可以成为国有土地使用者。国家作为国盯差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由具体单位和个人进行使用。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档则森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四、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指的是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个人和土地使用者签订的相关合同,枝誉蚂签订后个人可以对土地享有占有、收益、使用和处分的权利,虽然能够享有土地的各项权利,但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常见处理方式有以下三种:
1、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房子是可以继续使用的猛埋,国家不会回收,不会因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就无法使用房子。
2、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我想要虚搭继续使用土地,需要在到期前一年提前申请土地使用权续期,并按要求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享有土地的使用权。
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由于政府的一些规划问题,要将土地回收,此时无法办理续期,政府回收土地后,会对土地上的附着物进行补偿。
五、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具体有:土地使用权是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配拨、联营和入股。《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樱答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盯郑、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脊则慧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土地使用权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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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