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管理的范围如下: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市场监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市场监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一、市场监管 管理什么
市场监管管理的范围如下: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的目标具体如下:
1、激发主体活力,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进一步优化;
2、优化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
3、保护合法权益,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形成;
4、强化质量提升,品牌建设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
5、提升监管效能,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第五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
二、市场监管是干什么的
市场监管是指对市场和市场规则的监管。
市场监管是交易行为的管理。市场监管不是对某一行业、某一具体市场、某一区域的管理,而是具有普遍性的监督管理,是指对市场和市场规则的监管。
过去大多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只涉及一些人身安全、假冒伪劣、市场等等一些有形市场的管理而忽视一些市场本身行为和范围的管理,更不用说电子商务、网上购物、邮购等交易行为的管理,一句话说,只局限于具体交易行为的管理,没有充分认识市场交易关系,从抽象行为进行监管,因此,市场监管要把监管眼锋棚光放到随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市场监管的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又称信息公开原则。公开原则的核心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即要求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公开原则通常包括两个方面,即证券信息的初期披露和持续披露。
信息的初期披露,是指证券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时,应完全披露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做出是否购买证券决策的所有信息;信息的持续披露,指在证券发行后,发行人应定期向社会公众提供财务及经营状况的报告,以及不定期公告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事项等。信息公开原则要求信息披露应及时、完整、真实、准确。
信息公开原则是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证券市场中的投资活动是一连串信息分析的结果,只有市场信息能够颤察公开地发布和传播,投资者才能公平地做出自己的投资决策。也只有如此,才能防止出现各种证券欺诈和舞银洞则弊行为,保证市场公正。
三、市场监管负责什么
市场监管负责内容如下: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2、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市场监管执行三公原则: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要求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即要求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公开原则通常包括两个方面,即证券信息的初期披露和持续披露;
2、公平原则。证券市场的公平原则,要求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公平的保护;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针对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而言的,它要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在公开、公平原则基础上,对一切被监管对象给以公正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三十八条
国家完善市场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市场监管局是做什么的?
法律分析:市场监管局是一个政府管理机关,其监管职责涵盖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物价、餐饮监管(其他地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卫生局的职能)、酒类产品监管等部门职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法律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市场监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市场监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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