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女子“只打卡不上班”被辞退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报道,该女子在公司里从事行政工作,但长期以来只打卡不上班,甚至有时候打卡后就离开公司,直到下班时间再回来打卡下班。公司因此将其辞退。很多人都在关心,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被辞退后是否有补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女子“只打卡不上班”确实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旷工、迟到、早退、旷工和无故离岗等。而女子长期以来只打卡不上班,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属于旷工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处罚。
被辞退后是否有补偿呢?这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女子的旷工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司的正常运营,给公司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那么公司有权不给予任何补偿。如果女子的旷工行为并没有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公司就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下列情形给予经济补偿:
1、因劳动者身体受到损害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实需要调整工作的;
2、因工作需要,不能继续使用劳动者,提前通知劳动者在规定的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期满,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有正当理由的;
6、其他依法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女子的旷工行为并没有对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应当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和方式,需要根据女子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但一般不低于一个月的工资。
女子“只打卡不上班”被辞退是违法行为,如果其旷工行为对公司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公司有权不给予任何补偿。但如果女子的旷工行为并没有对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公司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