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品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游客擅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游客擅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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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一游客擅闯白虎群被刑拘!
10月23日,在北京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览区,一名游客突然下车,冲向虎群,不断用语言、动作挑衅,所幸虎群没有攻击游客。这一幕被后方游客拍了下来,引发关注。目前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对于他的具体行为,不仅对自己的生命严重不负责,有可能导致自己被老虎咬伤、甚至咬死的行为,而且影响了园区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影响了其他游客的正常参观行为。
无论处于寻求刺激还是自我情绪发泄,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第1个量刑档次属于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该男子的行为由于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判到四、五年的。绝大多数概率都是一年左右的有期徒刑,当然,即便如此,在服刑期满后,对他后半辈子也有着巨大的影响。
二、游客擅入保护区遇山洪3人溺亡,保护区应该承担责任吗?
不应该。这完全是游客在作死,明明知道保护区不让进,还要擅自闯入,这个跟保护区没关系。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我认为保护区不应该承担责任。
第一,游客不遵守规则,擅自进入保护区才会导致溺亡。出事的地点是广东英德石门台国家自然级保护区。该保护区在2019年已出台《关于严禁在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通告》,通告禁止进入自然保护区内游玩。并且石门台保护区内有大量的警示牌提示:这里是保护区,不是旅游区,禁止游览观光,禁止进入等。景区已经做到了能做的最大努力,奈何世界上总是有不遵守规则不讲规矩的人。他们在明知道进入保护区是被禁止的情况下偏要去,不让去就偷偷的去。现在他们为自己的任性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虽然可悲、可叹、可怜。但这只是他们自食其果,不能将这个责任转嫁给保护区。
第二,山洪为不可抗的自然因素。三人被溺亡只属于意外事故。保护区的地形特别复杂导致保护区气候也复杂多变,因上游下大暴雨,引发洪水。山洪的爆发是突然发生的,属于自然界的不可抗力。所以三人被溺亡只能属于意外事故,不能将这个责任转嫁给保护区。
第三,事发后,景区方与政府都投入积极搜救英德市横石塘镇石门台自然保护区地形特别复杂,山区通讯讯号不好,使救援难度升级。政府及保护区获知消息游客被山洪爆发冲走。就立刻成立了搜救小组。经过紧张搜救,救起四人,三名游客不幸溺亡。因搜救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保护区和政府已尽全力,所以保护区不应该承担责任。
第四,为了给其他人警示,社会上很多人会说三人已经溺亡,保护区应该承担一部分的人道责任或是怎样的。其实这样就给其他人一个错觉。好像是只要人死了。那么他不遵守规则,这些都可以被抹除而变成受害方了。给别人一个不好的示范。所以保护区不应该承担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品对于游客擅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游客擅闯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