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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男友谈了一年,要求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很过分吗?
回答这个问题,我想问为什么要求男友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名字?你们才谈了一年,还没有正式确定关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就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这不是过分是什么?假如你是男方家,别人家要求你房产证加上名字,你们家会马上答应吗?
我以前说过一个故事,说的是我有个朋友,他是公司老总,老婆是一家大型医院医生,儿子是一家网络公司总管,他在北上广及成都、重庆、南京都有房产,他们家条件可以说相当好,儿子最近在谈对象,因为女方在苏州工作,男孩父母在苏州买了两套房子,一套给他们做婚房用,一套将来有孩子了,方便双方父母去苏州帮照看孩子。这样的父母可以说是最好的父母了,可就在买房时,女方突然要求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男孩父母很是莫名其妙,这八字没一撇,刚谈恋爱,就这样,这以后日子怎么过?父母犹豫不决时,男孩直接回绝了女孩。后来我问问是什么原因,男孩及父母说这女孩人品有问题。
女孩就因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自己名字,把这么好的一户人家给谈崩了,要知道男孩家可是上亿的家产,将来父母老了,这些财产还不是你们小两口的。房产证加名字真的有那么重要吗?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不但过分而且过头了。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吧,我朋友的女婿,因为车祸落下残疾,女孩不离不弃,男方父母看中女孩有情有义,买房写的女孩自己的名字。
生活中有这样的偏配,男方和女方某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女方为了平衡,房子加名字我个人认为可以理解。但是女方爱物质,也要捎带着爱要嫁的那个人,要不就让人怀疑目的不纯。还有女孩若有嫁王子的资质,恰好又遇见王子,王子不会在房子加名上纠结的。
男方非王子,非缺陷,就是爱你,写上呗。
但是,彼此外貌相当,条件仿佛,男方是举全家之力买了房子,就别做无用功了。因为出资证明在人家手里,写了也许无用。后天你一起跟着还贷了,可以保留证据,真有那一天,法律会对你的付出有说法。
可能你不舒服,怎么结婚就考虑离婚呢?是啊,既然结婚是一辈子,为什么惦记人家的房子?
说到底,大家彼此防范,还是房价太高引来的,一个房子普通家庭要透支父母后半辈子的安逸,谁能不防范万一呢?同时还是社会保障机制的缺陷造成的。一个女人,一旦结婚生子,就会陷入锅碗瓢盆的包围,孩子尿布的阵营里,有人帮忙还好,没人帮忙就会大踏步奔着黄脸婆的队伍去了。怨声载道,脾气变坏在所难免。而男人又有几个不是视觉动物呢,一旦有了萌妹子和女强人入了眼,进了心,那女人可真是什么都没剩下。
所以我也理解女人要求在房子写名的要求。一旦又分手,可以带着孩子住。没有房子,估计就会在失婚之后在加上骨肉分离的撕心裂肺之痛。那时,女人带了孩子再嫁,人家会说:没义务养你的孩子,如果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会被人骂是狠心的女人。
在婚恋上,两个人不是青梅竹马,不是情深义厚,愿意为对方生为对方死的感情,而是相亲催婚,没有感情基础,只是客观条件的匹配,就难免为自己像的想的多一点。为对方想的少一些。
其实,以前,女人要是生儿育女了,在一起生活若干年,是有权利分房子的。那时没有女人要求加名字。现行法律是不是也考虑女人的隐形付出,在一起生活若干年的情况下,房子可以转化成共同财产,但前提是要引导不要索要高价彩礼!
如果有一天房子不是奢侈品,女人养儿育女之后不会被不良人毫无代价的扫地出门,相信就不会有这些让人如鲠在喉的选择了。
不懂中国为什么要向男方要彩礼为什么要楼。为什么要男人养家。就像古代女人要靠男人活着所以对于男人来说女人只是附属品。而现在女人和男人没有取得真正的平等。大约也和这些脱不开关系的。所以,女人要自立。谈恋爱是双方的事,为什么你什么都不付出就可以分一半的房子。这不是买卖,
你要搞清楚,你只是人家的女朋友,况且只谈了一年,你就急不可待的让人在房产证加上你的名字,如果我是你男友或男友家人绝对会对你的印象大打折扣。你有你的打算,男方也有男方的顾虑。如果男方家全款买的房子,或者贷款买的,男方父母还的月供,就算是你男朋友还的月供,你提加名字的要求不止过份,还显得有点不要脸,因为你还不是他老婆或者未婚妻。
如果房子是男方买的,不用你还贷,那你就太过分了,这和土匪有什么区别?如果需要你们婚后还贷,你还的那部分可以加上你的名字和百分比,不然别总想占便宜,提过分要求,你是嫁人还是想利用嫁人来实现占男方财产的目的?我和我老公结婚19年了,房子上也没有我的名字,那又怎样?我们过的幸福才是婚姻的目的。别因为自己的贪婪而使婚姻变了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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