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闯动物园被咬死)

大家好,今天小品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处于自卫打死有主人的狗应怎么判?
  2. 名狗撕咬小孩,路人拿工具打狗致狗死,被索赔十多万,你怎么看?
  3. 都是宠物狗惹的祸,美国爱狗人士四枪把邻居爆头打死,你怎么看?
  4. 有人把我的宠物狗杀害了,我失手将他杀死了,法院会怎么判?
  5. 散养狗咬死人或咬后得狂犬病而亡,是狗还是人的问题?如是人的问题如何处理人才正确?

处于自卫打死有主人的狗应怎么判?

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闯动物园被咬死)

出于自卫,误伤宠物狗,不需要赔偿的。

对面主人牵着宠物犬散步,突然犬迎面扑来,出于本能自卫,然后一脚踢伤宠物犬,狗主人说必须给狗看病并报了警,你首先可以要求狗主人出示狗证,然后在看他有没有栓狗绳。

现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即使狗主人有狗证,也栓了狗绳,你依然无需赔偿。因为犬迎面扑来已经是对你构成威胁了。栓了狗绳,不是狗主人狡辩的理由。假如栓了狗绳的狗依然扑人,这狗绳也就已经是

形同虚设,装装样子

的表面文章而已。有了狗证,并且栓了狗绳,仅仅是对于养犬人的基本要求而已。现在有的人陷入了一个误区:仿佛办了狗证,栓了狗绳,就占据了道德绝对制高点,就可以为所欲为了。这些人甚至认为,反正这狗也办了狗证,还栓了狗绳,就可以自由自在,有恃无恐去扑人和咬人了。这狗主人显然是错的。

假如办了狗证,栓了狗绳反而令狗主人更嚣张,这就让我们从根本上反思这种模式了

。办狗证,栓狗绳非但没有真正解决狗患,反而令某些狗主人产生了一种为所欲为的错觉,以为狗可以进行合法咬人。

其实狗主人往往话说得都很漂亮。那么你也应该据理力争,你就说看到狗过来,你是做了一个本能的动作,

不是为了踢狗,而是一个本能抬腿的动作

,而狗由于疯狂向你扑来,自己撞在你的腿上,所以是活该。

再换一个思路:狗有狗证这不稀奇,你也有身份证,你是合法的,合法踢狗。

狗主人认为有狗证的狗可以合法咬人,自由自在咬人。你也可以针锋相对说有身份证的人可以合法踢狗,自由自在踢狗。

最根本的原则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人说人有理,狗说狗有理

。只要你足够强势和聪明,就能战胜巧舌如簧的狗主人。

名狗撕咬小孩,路人拿工具打狗致狗死,被索赔十多万,你怎么看?

谢邀(我怎么没看到爱狗人士的怒吼呢?)

其实案例分为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狗主人对于小孩被咬的赔偿,一个是路人对于把狗打死对狗主人的赔偿。

其实抛开法律不谈,个人倾向于狗主人无权索赔,毕竟小孩的生命肯定比一条狗值钱。

因为没有看到这件事情的相关报道,所以我也只能分层次谈谈我的看法了:

1、狗主人是否具有管理过失?路人打死狗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如果狗主人是故意唆使狗去咬这个小孩,那么路人打死狗的行为就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无论在刑事领域还是民事领域都是合法的免责事由,狗主人无权向路人索赔

如果狗主人对狗的管理具有过失(链子没栓牢、没看住、没养犬证等),导致狗跑出来咬人,理论上讲这属于主人过失的不法侵害,路人把狗打死也是正当防卫。但实际上,对这种过失的伤害,路人把狗打死是过当的,狗主人有权索赔,但一次性索赔十多万,实在是天方夜谭

2、小孩是否挑逗狗导致狗咬人?

如果真的是小孩挑逗狗,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受害人挑逗动物,对于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的赔偿责任。但因为受害人是小孩,不懂事,所以即使减轻了狗主人的赔偿责任,也轻不了多少

另一方面,此时路人把狗打死,狗主人依旧有权向他们索赔,这和狗主人要向小孩赔偿是两个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3、假设路人赔偿狗主人后,路人是否有权向小孩的父母追偿?

对此,《民法总则》规定,路人打死咬小孩的狗,可以适用“无因管理”条款,路人在赔偿之后,也有权向小孩的父母追偿

因此,还是路人、小孩父母和狗主人三方协商确定相关事项,无法协商、要么就接受调解,要么就诉诸法律,理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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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宠物狗惹的祸,美国爱狗人士四枪把邻居爆头打死,你怎么看?

都是宠物狗惹的祸,美国爱狗人士四枪把邻居爆头打死。

最好城市严禁养狗,真的到了忍无可忍时候,就无需再忍。分清是非,禁狗令加油!狗奴违规在人口密集的市区养狗严重扰乱他人生活与人身安全。全国各地犬伤人事件频发。

默默奋斗,努力实现推动出台禁狗令!禁犬令是思想的伟大升华!用内心感受禁狗令呼声的波涛汹涌。用行动成就禁狗令的锦绣前程。越来越多的城市应该出台禁犬令,做好表率示范作用与模范带头作用。

越是黄金地段的小区,就越必须禁止养犬。全球人口快速增长,更需要全面抵制宠物狗,养宠物犬纯属浪费。

天气寒冷,不仅要添加衣服保暖,更要呼吁禁狗令。否则狗咬一口,更加冰冷!

有人把我的宠物狗杀害了,我失手将他杀死了,法院会怎么判?

假命题!为狗纠纷你杀了人(刑法无”失手"这个词,故意或过失杀人都是重罪)当时立刻马上就会拘捕你关押你!从此立刻马上你就会再无机会玩手机摸手机用手机去看新闻发消息看视频发视频了!故意和过失杀人大部分人数十年或终身也许都不会再玩手机!所以,你为狗杀人后还在头条出论题,一定是个假议题。

别人杀你的狗,只是侵犯你的财产权,只算得上财产纠纷。不论你怎样拔高你和宠物狗的恩爱情谊,都只是钱的问题,都是钱能解决的问题。

杀了你的狗,从法律上来说,远没有打你一拳的后果严重。人,才是不容伤害的,伤人,肯定要负刑事责任。打杀狗跟打杀人是两种性质,再糊涂的法官都不可能混淆。

再次提醒,不要在你跟宠物狗的所谓感情上做文章。现在的法律还写得有夫妻之间忠诚的义务,真的老婆出轨了,法官依据法律警告你,你还不能去打老婆的情夫,更没有要求他赔你感情损失费的权力。跟老婆的感情尚且如此,何况跟狗之间那点上不了台面的。

真要摊上了人命案,积极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争取获得受害人亲属的谅解,才是你唯一的出路。拿狗做文章,没门。

散养狗咬死人或咬后得狂犬病而亡,是狗还是人的问题?如是人的问题如何处理人才正确?

这个问题在解放初已经有定论,当然是狗主的问题,凡养狗主人要登记领牌,可以从狗牌查到狗主人。领牌狗必须按时注射狂犬疫苗,以防患狂犬:病,狗要用绳索邦好,并带有口罩咬不到人,在街上流浪狗或无人用绳索着的狗,一经发现马上獵杀,人人有责。若狗伤了人,一切追究狗主人,视情节轻重查办。

建议世间所存所有狗狗都应该登记入册,凡属于无人认领的野狗必须全面猎杀(为了人类的安全与健康)。还有野猫如今各地都是野狗野猫在泛滥成灾了,真有喜欢养狗养猫的可以定期做疫苗接种以免出现像当年的非典那样疫情的再次发生。

病犬咬伤15%~20%发病,病狼咬伤50%~60%发病。

人多因被病兽咬伤而感染,动物通过互相间的撕咬而传播。

[病因]

人多因被病兽咬伤而感染本病。

[并发症]

肺炎、气胸、纵隔气肿、上消化道出血、急性肾衰竭等。

[检查]

病毒分离、免疫荧光检查、核酸测定

[诊断]

病史及免疫荧光试验阳性可确立诊断。

[饮食建议]

恐水现象者应禁食禁饮。

[治疗原则]

疫苗注射至关重要,严重者需注射狂犬病血清。

[治愈性]

人患狂犬病后的病死率几近100%。

[重要提醒]

预防接种对防止发病有肯定价值,包括主动免疫和被动免疫。人一旦被咬伤,疫苗注射至关重要,严重者还需注射狂犬病血清。

症状与诊断

[典型症状]

典型临床表现过程可分为以下3期: 1.前驱期或侵袭期 在兴奋状态出现之前,大多数患者有低热、食欲不振、恶心、头痛、倦怠、周身不适等,酷似“感冒”;继而出现恐惧不安,对声、光、风、痛等较敏感,并有喉咙紧缩感。 2.兴奋期 患者逐渐进入高度兴奋状态,突出表现为极度恐怖、恐水、怕风、发作性咽肌痉挛、呼吸困难、排尿排便困难及多汗流涎等。本期持续1~3日。恐水是狂犬病的特殊症状。怕风也是常见症状之一。 3.麻痹期 痉挛停止,患者逐渐安静,但出现迟缓性瘫痪,尤以肢体软瘫为多见。眼肌、颜面肌肉及咀嚼肌也可受累,表现为斜视、眼球运动失调、下颌下坠、口不能闭、面部缺少表情的等,本期持续6~18小时。

当然是人的问题,饲养狗必须定期带去打疫苗,持证饲养。也必须用链子牵着出入,才能保证他的安全。发生狗咬人一切责任必须有饲养家庭承担!这样饲养人员才会更好的去管理他的狗。本人不喜欢狗,脏、危险、没有那个心情去伺候这东西。生活的压力本来已经很大了!有多余的经历可以做更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孝敬老人,做义工等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品质对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闯动物基地杀狗伤人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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