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村主任撞人改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村主任撞人改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作为一名法官、律师、当事人、法律人,参与民事调解是什么样的体验?
上周调解了一个离婚案件。其实这已经是第二次起诉。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予离婚。判决之后,当事人双方确实也没有和好的意愿,仍然就离婚事宜在协商,但最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这个主要是双方卡在结婚金器、钻戒、抚养费用、探视权行使等方面。一到时间,当事人也着急着第二次起诉离婚。
两个人年纪都不大,男方93年,女方95年,育有一女2岁左右,没有共同财产,也没有共同债务。整个案件其实还是相对简单。并且对于抚养权方面,两个当事人似乎也不是那么在意。孩子现在是男方在抚养,但男方表示,女方想要的话可以给女方。但对女方来说,可以感觉到她其实也并不想要小孩抚养权。确实,一个才95年的女孩子离婚后带着小孩,那对于以后不管是交往或是再婚其实都是一个极其麻烦的事情。因男方家庭经济条件尚可,最后男方也放弃抚养费要求,女方不再主张金银器等财产。双方调解离婚。
客观说,调解确实是解决纠纷的一个好方式。相较判决来说,那绝对的简单高效便捷。但是,调解必然是要有所让步。否则法院判决都是这个结果,那谁还愿意调解。法院已经越来越重视调解,甚至设立调解中心。有的法院甚至统一立案前先调解,调解不成最后再立案。调解成为解决立案和结案率的一个利器。一般来说,如果条件尚可,我多数也会劝说当事人接受调解。
民事调解不失为解决纠纷的一种好方法。
在我承办的案件中,有一起调解成功的案件,特别让我有成就感。
原被告之间是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借贷期限届满,被告因种种原因,没有归还欠款。原告为了拿回钱,就起诉到法院。被告收到传票后,因为没有钱还,慌了神,而且被告妻子有严重的抑郁症,不能知道此事。可被告又没钱还,只能委托律师解决,后来找到了我。
本案开庭后,法官组织了调解,但没成功,庭审快结束时,法官又给了几天协商期限。
所以,庭下我又联系了原告,看看还有没有调解的可能。我从原告语气中听出有调解的意向,于是约到律所见面谈谈。
第二天,原被告去到律所,我在双方做了3个多小时的调解工作,他们达成一致,签订了还款协议。被告承诺先支付5万,次月起每月还1600多元,5年后再另签补充协议。
这样,原告不但顺利拿到一部分钱,被告也不用再受担心还不起钱了,可谓是一种双赢的局面。后来原告向法院申请了撤诉,该案圆满解决。
通过该案,我认识到,诉讼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问题。
综上,调解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
我是一名律师,我认为每一个民事案件,都应该尽量调解。涉及法官主持的调解,我应该积极参与,尽量促成,我认为这是一个代理律师的应该努力做到的。在没有法官主持的情况下,我应该积极做好我的当事人的工作,对方当事人的工作,对方律师的工作,促成调解达成。
我们主要办理货款工程款案件,我们的调解率很高,几乎达到了90%。调解的好处在于案结事了;有利于团结和睦;有利于诉讼的本质是解决问题,而不是无休止的诉讼;有利于和气生财,有利于生意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化解纠纷和矛盾,不至于增加当事人的矛盾和误解……
有几个体验。
第一,轻松。调解结案的案件,矛盾化解比较彻底,不能上诉,当事人也不会涉诉上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案结事了人和,最关键的不用去起草判决书。对于法官来说,这真的是福音。其实法官祈祷的愿望是案件可以调解多撤诉多,判决少上访少,最好是天下无讼。
第二,开心。感觉自己很有价值,工作顺利完成,而且给老百姓化解了矛盾,解决了纠纷,超级有成就感。
第三,自我成长。调解是一门艺术,需要各方面的能力,比如口才的表达,谈判的技巧,心理的把控,利益的平衡,调解方案的起草与制定,还需要有耐心,仔细聆听双方的诉求,对自己来说确实是很大的能力提升。
我记得印象最深的一次调解,那是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一天调解了49起,全部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调解书,我的小助理和我从上午忙到晚上九点多,没有休息。那一天,49起案件全部审结,我一个人一天创造了结案率上升了7个百分点的奇迹。那会儿真的根本什么都不去考虑,就是想把所有的农民工的工资要回来!我们有点像机器一样运作,不断重复着姓名,性别,身份信息,欠多少工资,什么时候支付,诉讼费多少。一直这样单调地重复着同一个动作。
所有的手续办完的时候,都晚上九点四十了,当我走出法院大门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街上的夜景很美,正如我的心情,当万家灯火点亮的时候,是我用心调解的结果,这个城市的平安与宁静有我的一份力量!
作为被调解的一方,很无力,也很无奈,因为婆婆的强势,老公的懦弱,他遗嘱把所有财产给了公婆,企图只让我承担一百多万的债务,还有两个未成年孩子,小的当时才一个月~幸亏有法律,公婆起诉我和孩子意图要走我们的房产,唯一的房产,经历了两次调解,因为婆婆的的霸道和无情,都没成功,她明确把房子财产都给她,并且不承担债务,她说她和公公没能力承担债务,我无论如何承诺房子放在孩子名下,我来承担债务,再给他们养老送终她都不松口,法官也很无奈,偏偏他们请的律师也跟着糊涂,你无法跟一个不讲理的人讲道理,在婆婆那有限的认知里,她儿子的财产就是她的,她孙子的也是她的,不关我的事,除了债务,无法调解,最后按法律程序判决,房子判决给了我和孩子,我和孩子要支付公婆一半的房屋折价款300万,判决后就是他们申请强制执行,当然是没有的,他们申请把我们的房子拍卖,目前还没有执行,(唯一住房可能是无法执行吧)执行法官依然希望我们能和解,但是,公婆依然是不松口的,就这么拖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头,我也被拉进了失信人名单,成了头条里面人人喊打的老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村主任撞人改判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村主任撞人改判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