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忘戴红领巾校长掐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忘戴红领巾校长掐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万达红领巾”事件中,按道理校长的责任最大,为什么只是菏泽万达公司总经理被解雇?
在这里我们看问题要一分为二,分清主次。虽然说校方与万达均有责任,但校方由于发现及时,并未出现学生在街面上大规模佩戴的现象。所以校方负次要责任,为此校长吕咏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而万达公司则不同,对此次事件应负主要责任。万达作为广告主,在红领巾上印广告,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而国旗是由无数的革命先烈的鲜血染成的。这个道理小学生都懂,万达作为鼎鼏有名的大型企业会不懂吗?万达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而且违法。此次万达已严重亵渎了中国少先队的荣誉,伤害了中国人民朴素的爱国主义情感,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纵观全局此次万达红领巾事件中万达方解雇菏泽万达广场管理公司总经理一事,理属当然,同时希望万达公司在今后开展业务方面以此为戒,加强广大员工爱国主义情怀教育。
得知此事,相信每一个有正常思维的人都会对此行为加以谴责;而每一个稍有点社会常识和爱国情怀的人必然会对此相当愤怒。
每个人入队的时候都知道,红领巾是先烈们用鲜血染红的红旗的一角,戴上它就表示我们是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时刻牢记党的教诲和先烈们的遗志。
然而这么一个神圣庄重的红领巾,竟然被不良商人用作为自己谋私利的广告阵地。可以想象这件事对孩子们的影响。也许他们心中红领巾的神圣已经被可以直接感受到的万达取代了。
作为此事件的参与双方,一边是学校,老师校长们对于社会和学生的重要性是非常重要的。教书育人,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引导他们做对社会作贡献的人。
可是校方为了和企业联姻,其实也就是为了拉点赞助获得一点好处,而放任这种事情发生。老师校长们不可能不知逍这事的错误,在教学生们思想课时,肯定会讲过红领巾少先队和先烈和祖国的联系。可他们为何敢于知错犯错以身试法呢?原因就在于他们本身对国家对先烈的漠视。同时为利益驱使,不惜拿政治生命和个人前程作赌注——事实证明他们并没输得很惨,警告之类虚无的惩戒都毛毛雨而已,过了这阵风就不在了。
而事件另一方,万达。作为一个民营资本的急先锋,地产王国的龙头老大,为了企业的利益,挖空心思打看慈善赞助公益的旗号,广告宣传无孔不入,甚至利用起了小学生,连神圣庄重的红领巾也不放过。万达企业兵强马壮,高管们都是社会精英,王老总更是军人出身,想问问他们不知逍红领巾的历史意义吗,不知道浴血奋战的先烈们的舍身忘死才会有他们的企业存在吗?
一个时刻标榜自己企业文化的企业,公然毒蚀少年,轻漫先烈,真不知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个人道德素质何在?为了宣传企业,难道还要在国旗上印个万达标识,天安门前修个万达样板房,人民英雄纪念碑前宣传万达文旅?
事件虽然作了处理,但真的太轻,不足以惩前毖后。学校方作个警告,能起什么作用呢?万达方呢,内部下马几个经理,异地任用,一点警示意义都没有。其实这事件和前期的亵渎辱先烈的事件性质是一样的,不重罚,不足以警示后来者。当然,强大的企业,一个亿小目标的老总钱是没问题的,罚多少都没意义。
为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也为了万达不至于在国外项目中有不合适言行,强烈建议有关部门责成万达总部层面公开作一个说明和道歉,并督促其内部自查自纠,加强法制思想爱国主义建设,真正建立起积极正确的企业文化。
有的网友认为发生这么严重的违法行为,这样处罚太轻,有点不过瘾的感觉。“四哥说法”应邀就此事说上几句。从法律角度来讲,广告主发布的广告表达形式不健康,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广告法第三法),理应工商部门进行调查后,进行行政处罚。经查,丹阳路小学校长吕咏梅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从行政管理角度来讲的,校长负的是领导责任。如果在调查中发现存在金钱交易或者其它违法犯罪行为,处罚会更加严重。作为一名党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罚已不算轻了,毕竟纪律处罚重点是在治病救人,而不是毁灭,不能因为这个过失,一杆子打下去让别人永远抬不起头来。万达方面,解聘总经理等3名主要责任人,处罚也不算轻,有的人在企业打拼几十年,也当不上总经理。
这样的处罚,为什么有的网友还感觉处罚太轻呢?主要是这个事件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朴素的爱国主义情感,理应受到严厉道德谴责。网友呼吁的初衷大概可以理解为,对道德的谴责也希望通过行政处罚表现出来。这种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允许的。法律可以处罚违法行为,但不能处罚“思想”,但法律可以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人们根据高尚的意图而行为。
所以,在处理个事件中,也应当以教育为主,确保红领巾制作和使用的严肃性,不应在舆论的压力扩大处罚范围和加大处罚力度。
菏泽一小学红领巾上印广告,你觉得合适吗?
谢谢邀请,答案肯定是不合适啊!
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献血染红的,跟国旗一样神圣,象征着革命的胜利,是少先队员的标志。每个学生都应该爱护好自己的红领巾。而在上面印广告无疑是对革命先烈的一种亵渎。
关于菏泽这所小学给红领巾印广告的事情,让人想起了前段时间央视的《开学第一课》,在开始之前加了十几分钟各种辅导班的广告的事情。而这件事比在《开学第一课》前加广告更过分。电视广告看过之后过段时间会忘却,红领巾上的广告会每天伴随学生走进无数的家庭。
另外,据调查这些红领巾、帽子出自本校,学校作为如今为数不多的净土,教育工作者亦被称作“灵魂工程师”,更不该这些东西流入学校。
一学校成了背黑锅的!印广告不可能是学校做的!或许人家只是说送你一些红领巾和小黄帽,校长觉得给孩子省钱,原则上答应!二是学校老师看到以后还是发下去,甚至给学生戴上拍出来,那就不妥当,理应及时告知学校领导!三是如果是校长同意绝对有把关不严的管理责任,如果明明知道有广告还发另当别论!
网红校长(鬼步校长)你如何看待此人?
谢谢您的邀请回答!鬼步校长张鹏飞,带领学生跳鬼步,走红网络,个人觉得挺好的。这样也是快乐教育的一种方式。本来校长和学生就会有距离感,领舞拉近了和学生之间的距离,和学生打成一片,打破了校长和学生的层次隔阂和敬畏感,既让孩子能锻炼身体,又能让孩子愉悦式的心情接受学校各种教育,这种创新可以普及!
谢谢邀请
首先我是喜欢艺术的中年男人,前几天偶尔在网上看到这位鬼步校长带领他的学生跳舞蹈操,感觉挺好,挺有创意,我挺支持的。把艺术和健身结合在一起即锻炼了身体又让孩子受到舞蹈艺术的审美熏陶,这个创意值得推广。
只要是在课间跳鬼步舞,不占用学生的学习时间,不影响学生的学习心情,值得全国推广。鬼步舞欢快的音乐,敏捷有力的动作能缓解压力,愉悦心灵。同时要注意把握好时间不能太长,注重孩子们关节健康。
我看这位鬼步校长的做法挺好,值的学习。
谢邀。我的观点是,这位网红校长值得肯定。从其作为来看,应该是一位思想解放,大胆创新,敢想敢做,很接地气,引领潮流,能与学生打成一片的好校长。针对不少学生热衷于跳社会上流行的鬼步舞现象,这位校长不是简单粗暴地堵,而是采取疏导的方式,大胆将鬼步舞引入校园,成为课间操的主要内容,深受学生欢迎!
这种大胆尝试,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精神值得点赞,这样的校长不红才怪!至于鬼步舞是否适合在校园大面积推广,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有待于合理教育行政部门鉴定认证。
看样子是他自己发明了一套广播体操。
因为学生都带红领巾,所以都是他的跟随者。这是没有什么不好。
网红只是一个短暂的现象,是否他的名声能够沉淀下来,可能光跳广播体操还是不够的。
校长嘛,主要是应该把学校的管理、学生的学习、老师的教学、方方面面先做好做出成绩,这才是重要的,
我对他的创新精神非常敬佩,不知道他作为校长的其他业绩是否能得到学生和家长们,还有社会的首肯。
虽然是一个健身舞,但也体现出了教育的进步和与时俱进的教育理念,不再死板恪守陈规,寓教于乐,将体操和现代广场舞结合,学生喜欢,老师高兴,敢于在现代教育中不断探索、创新,也是幸福教育的一种具体体现!
家长在学校轮流站岗值勤合理吗?
现在科技在发展,社会在突飞猛进,学校的奇葩事也多起来!
谁规定的家长到学校站岗值勤呀?我们学校一般24个教学班,每个班七八十个孩子,学校充分发挥少先队大队部的作用。每天大队部按排几个人在学校大门口站岗值勤,检查学生的到校情况,戴红领巾的情况,有登记本,记录在册,迟到的学生校长问明情况,小干部领着送回教室。
不知家长站岗值勤的任务是什么?
到学校轮流站岗主要是维护学生上、下学期间周边的交通秩序,上下学期间的车流很大,孩子又小,小孩子过马路,有些车不一定会主动避让的,再有小孩子会乱跑,所以非常危险的。所以家长参与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非常有必要。
我是从小学1年级到初三毕业,记不太清了,可能会每学期轮上那么一次,我感觉挺好的,执勤时候可以了解下孩子在学校的情况,也可以上学校参观下。
执勤时候还没到上班时间,完全可以执勤完毕再去上班。如果时间来不及的话可以跟别的家长换下时间或者找个熟悉的人替代下也可以。
家长轮流站岗值勤是什么范畴?维持学生晚自习秩序,还是维持校门口的安全秩序。这是哪里的规定呀?
玩头条后,发现很多地方的老师比我们轻松,家庭作业有家长,站岗值勤有家长,大扫除有家长,怎么我们就没有这好事呢?哪像我们这里孩子交到学校那就是老师的事了,敢叫家长来值班,不被骂死才怪!
这个是合理的,校门口人车多,情况复杂,家长轮流值班,在上学时段帮助学生过马路,是利己利人的好事,每天也就半小时左右,不会耽误很多时间,人人都懂得奉献,而不是索取,才会更美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忘戴红领巾校长掐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忘戴红领巾校长掐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