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宝马肇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宝马肇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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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宝马司机撞人后拖行肇事者称不知情,这件事的恶劣程度是怎样的?_百 ...
这个事情的恶劣程度已经被人们说成了故意伤害,而且很多人觉得这样的行为是一种故意杀害对方的行为。
“宝马女司机撞人拖行”这起案件中,肇事女司机的5大恶行也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1、醉酒驾驶,挑战法律权威;2、肇事逃逸,拖行伤者,性质恶劣;3、拒不配合警方工作,即便是在被截停的情况下,也没有主动下车;4、穿着高跟鞋开车,视安全于无物;5、无视他人生命,态度冷漠,即便是在交警将其拽到伤者旁边时,她还在摆弄自己的手表,其对人命的漠视程度令人发指。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虽然有一定的意外因素,但根源还在于该宝马女司机对生命和安全的漠视,以上的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即便这次不出事,那也不排除将来酿成更大惨剧的可能。对于这样的女司机,就应该终身禁驾,否则对他人的生命将会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湖南一位宝马女司机撞人拖行事件已经是沸沸扬扬,其恶劣程度真的是令人发指,让人感觉人性的冷血,这位女司机的冷血程度真的是让人感到不可置信,无比丑陋,酒驾撞人拖行之后,肇事者声称自己是不知情的,可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女司机全程都是非常淡定冷静,甚至可以说是冷漠的样子,这不应该是人的样子。
这件事情已经是触及到了道德底线,女子的这种做法实在是让人感到不可思议,触目惊心,女司机适合一位骑着两轮电瓶车的受害者相撞的如此大的剧烈声响,如果说不知情,真的是不太能让人信服,在两辆车相撞之后,受害者的衣服被夹到了女司机车辆前轮之上,就这样被拖行了1公里 现场的一幕实在是让人触目惊心,被拖行的那个人衣服都被扯的稀烂,身上都是血,奄奄一息的样子,实在是太心痛了。
作为一个正常的人,哪怕是喝了酒,在对方受到伤害之后,第一时间都应该是下车查看并且进行救援,可这位女司机却做出了让人震惊的一幕,拖行被害者导致对方已经奄奄一息,在这1公里的路程上不敢想象受害者到底受到了怎样的非人折磨,一个人被贴地高速摩擦了1000多米的距离,那是多么恐惧和绝望!
让人愤怒的更不止这点,在车上的女司机非常淡然又冷漠的样子,仿佛这一切就跟自己毫无关系,哪怕被交警拦截,整个人都是拒不配合的样子,就这样冷静的坐在车里玩手机,也许是在向谁寻求帮助,这样的场景真的是惹怒了众人,连交警都愤怒了,强制她下车,让她睁眼看看受害者被折磨成了什么样,可是女人的心理素质真的是让人觉得可怕,在这期间心理承受能力也真是惊人,还不停的在打电话托关系找人,在看到如此惨状的受害人之后,这位女司机的脸上没有慌张,没有害怕,更没有愧疚,种种行为真的是超出了一个人的极限,这完全就是恶魔行为,理解,种种行为可以看出这位女司机是非常清醒的,这就是充满恶意的犯罪行为。
二、湖南宝马司机撞人后拖行,涉事司机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他需要承担很重的法律责任,因为他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及到了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肯定会被判刑。
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承担交通责任,承担肇事责任,还要承担医疗费的损失责任。
体征平稳”也不能掩盖她故意杀人的意图。醉驾加上故意杀人,希望能够重判。
那段视频真的非常残忍。被撞的女的整个人卡在宝马左侧车门下方,她的衣服挂在左侧的车头,根
据网络消息,她以这样的姿势被拖了近1公里,而且是脸朝下,脸都被拖烂了吧。这女的该有多么疼
痛、而她心里又会多么惊恐。
而宝马女司机的态度更是嚣张。交警将她拦下之后,她不熄火,不下车,就在车上你奈我何的样
子。还不配合酒精测试,对受伤的女的也非常冷漠,还一直打电话,似乎在向谁求助咨询。这女的
真的非常冷血。
这样的人,一定要严厉处罚。
一、罪名基本明确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 和交通肇事罪竞合,取一重罪。
一般来说,以什么罪名采取强制措施,最后大概率就是这个罪了。但本案其实还有讨论空间。
喝酒不开车,酒驾违章,因违反交通规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死伤或巨大财产损失),涉嫌交通
肇事罪。
肇事后逃逸,3-7年。逃逸致死亡,7年以上。本案个人认为可看成两行为,一是交通肇事,而是肇事后逃逸。
一般这两行为仅视为交通肇事加重
情节。
若司机明知拖行了受害者,同时为了逃逸故意不理拖行情况,可人为故意杀人(若未死则未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 交通
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 定罪处
罚警情通报中用了“追尾相撞”、“驾车逃离现场”。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第一款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
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可以断定最终的认定书结论是:小轿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保险公司商业险拒赔,伤者家属
只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才能得到交强险赔偿。但愿宝马司机“家底雄厚”,能拿得出钱赔给伤者。
一旦罪名成立,在宝马司机有能力赔偿的情况下,将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吊销驾驶证并终身禁
驾!警方通告出来了,这个女子醉驾、逃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伤者目
前生命体征平稳。
女子这个行为,我个人理解已经属于主观恶性大,行为极其恶劣,她这个行为是明知而为之,其行
为已经不是交通肇事那么简单,我记得当年有一个案子和她这个非常像,嫌疑人也是醉驾逆行逃逆
把受害者拖了1000多米导致死亡,最终是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理的。
三、如果就目前来看,按照交通肇事来最终定罪量刑的话,这个女子可能未来会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进
行量刑,因为情节恶劣且有逃逸的行为。先说一个法律知识点:吸烟、喝酒不能成为减轻犯罪的理由。因为“原因自由”,喝不喝酒是自己
决定的,必须为后续行为负责,哪怕酩酊大醉不省人事。死7年以上有期徒刑,不会到无期或死刑;
需要注意的是,拖行1000米,肯定不属于“逃逸”范围。如果是知道撞了人还拖行,应当认定为故
意伤害罪 或故意杀人罪。有律师回答说,这个属于“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是“间接犯 ”,我不
敢苟同。
原因是:放任行为本身不会施加新的危害,有施救义务和施救能力但不加以施救,这是放
任行为。但本案中,继续拖行明显是进一步的加害过程,是直接犯罪无疑。
丈夫的法律责任:如果丈夫在知道女子肇事后,指示“摔开”的,那属于共犯。在特定情况下,可
能会:女子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丈夫只是交通肇事逃逸 的共犯。因为,丈夫可能只是在“交通肇事
罪逃逸”上教唆。当然,这还需要进一步证实,她丈夫知道了啥,提供了啥指示。
交通肇事能不能有共犯?
单纯的交通肇事,是“过失犯”,只要是过失犯罪 ,就不可能是共犯:一个人不可能“帮助“别
人过失,也不可能“教唆“别人过失。我国刑法也明确说:“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
罪 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但是交通肇事逃逸就不一样了。交通肇事是过失,但逃逸却是故意。最高院法律解释说:机动车所
有人、乘客、司机单位领导指使逃逸,造成被害人拖延救助死亡的,以共犯论处。但这个解释不能
理解为:老公指使老婆逃逸就不算犯罪。
凡是故意犯罪,逃逸是本能,如果没在逃逸中犯新罪,就不会加重处罚,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
凡是过失犯罪,过失后就有施救的义务,若不加以施救造成更大危害后果的,均需要处罚。这就是
刑法为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的基础原理,其实,不小心点着大火、不小心把人碰摔倒、发生重大责
任事故,隐瞒、逃逸,造成更大危害后果的,都没好果子吃。
醉酒是加重情节吗?
我认为不是。醉酒是“危险驾驶醉”的构成要件之一,但不属于任何犯罪的加重情节。也就是说,
有没有犯罪可能会用到“醉酒”这个条件,罪过有多大却和醉酒无关。
但我为什么说:吸毒、喝酒不能成为减轻犯罪的理由?这是因为,过失和故意在定罪量刑差别极
大:同样是撞了人,过失是交通肇事,封顶是有期徒刑;若是故意,那构成故意杀人,3年起步,封
顶是死刑。判断是不是故意,不能用“喝酒、吸毒后脑子不清楚”来辩解。
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后,要么赔礼道歉、赔钱和解,要么报警、报保险赔偿损失,而
这个肖某某却因为自己是酒后驾驶,想着如何逃脱酒驾或醉驾的罪责,丝毫不顾被害者的生命安
全,完全不管不顾的驾车逃离现场,以致于谢某被车辆拖行,所以这个算是肇事逃逸吧?目前,警方通告的罪名是涉嫌交通肇事罪 ,至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还有故意杀人,或者说肇事
逃逸(肇事后并未停在事故发生地,而是因为自己酒驾逃离现场,后被查酒驾的交警发现,已经远
离事故发生点一公里远。)这几项不知道能否数罪并罚,让我们等待警方后续的通告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宝马肇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宝马肇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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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马肇事:宝马肇事逃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