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下午两点,台湾导演蔡岳勋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传唤开庭,被诉拖欠北京红色果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色果实公司”)500万,开庭审理结果将于近期宣判。蔡岳勋系台湾电视剧《流星花园》、电影《痞子英雄》的导演,现长居北京郊区某别墅,妻子于小惠为制片人,共同经营公司。
据悉,2018年1月2日,蔡岳勋以上海宝加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名义(以下简称“宝加纳公司”)与红色果实公司签署《影视项目联合投资制作框架协议》,红色果实公司出资500万元作为电影《怪物专卖店》的前期筹备金,该协议第三条合作协议3.2条款约定“如本协议签署生效后60日内双方未能就合作协议达成一致并完成签署,甲方(红色果实公司)有权利要求乙方(宝加纳公司)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前期筹备金……乙方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前期筹备金全额退还甲方。”
2018年3月16日和6月21日,红色果实公司两次出具书面《付款通知》,要求宝加纳公司退款未果。6月26日,红色果实公司正式向蔡岳勋发出了律师函。2019年1月,法院查封了宝加纳公司账户。蔡岳勋于2019年3月28日通过新浪微博发声,声称“蔡岳勋导演表示理解对方(红色果实公司)立场,随即同意撤资要求”。
红色果实公司魏女士称,2017年底,蔡岳勋夫妇以新电影资金短缺为由,经业内人士介绍找到红色果实公司,希望红色果实公司参与此部电影为其垫资并承担制作业务,红色果实公司经研判后认为此电影风险较高,公司董事会否定投资该项目。不久后,蔡岳勋夫妇再次与该公司接洽,表示该项目已经启动,急需资金周转支撑剧组运转,希望该公司再多考虑一下能否参与投资。
2018年1月2日,双方签署了《影视项目联合投资制作框架协议》,对于协议中的500万元款项,红色果实公司的代理律师金律师表示:“这既不是投资也不是借款,而是一种意向金,协议是意向书,如果认可后决定投资会另签协议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看不上此项目可不投资,就应该退钱,因为这笔钱是意向金。原告方要求退款,但对方不退的情况下就会变成欠款。”
“在法官看来应该没有争议点,就是欠钱,因为协议里边写的很清楚,到日期未还钱会有滞纳金。”记者在采访中问及案件的审理是否存在争议点时,红色果实公司魏女士表示, “按协议就是在到期前还500万,不管是什么名义,在期限内必须还。也许他个人理解有偏差,但在法官那边无质疑,协议也清清楚楚有约定。”
红色果实代理律师金律师说:“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执行问题。虽然以上协议联系人为蔡岳勋,此前蔡岳勋通过新浪微博所发声明的落款也为宝加纳公司,完全可以判定蔡岳勋是宝加纳公司的实际掌控人,但由于不是宝加纳公司的董事、股东、法定代表人,法律定位不一样,所以红色果实公司的诉讼对象是宝加纳公司,而不是蔡岳勋本人。要强制执行的话也只能对宝加纳公司的法人,而宝加纳公司账户被法院冻结时账面资金只有三万元,执行会比较麻烦。但蔡岳勋个人声明中承认这笔钱,而且表示个人要担当负责,等判决下来后,看他怎么担当负责,具体会怎么样目前不好猜测。”
对此,记者拨打了蔡岳勋及妻子于小惠的电话,但均拨通未接听。随后,记者拨通了蔡岳勋的制片主任陶女士的电话,陶女士表示“这件事情我不清楚”,便挂断电话。环球网娱乐将持续报道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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