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刘程辉 编辑/陶立烽】
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这场我国金融领域最高规格的会议,指出了当前金融领域面临的问题和风险,为未来几年金融行业、金融市场发展和改革定下了基调。
会议肯定了金融系统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但也直接点明,我国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提出要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并就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提出要求。
会议规格提升至中央有何意义?防范化解地方债风险机制如何“长效”?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新”在哪?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对观察者网表示,这场会议反映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重视,也为整个金融行业在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通过把金融管理层级进一步提升到党中央,确保金融发展符合党中央大政方针政策,也更好地符合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方向。
九方智投首席经济学家肖立晟认为,本次会议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表明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改革仍是金融行业发展的主线,且相较于以往,改革力度可能会更大。
在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看来,会议全面强化了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和政府债务管理,会上提到的“长效机制”主要指切实防范“一边化债一边新增”。会议还进一步明确房地产支持政策,有效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
他预计,下阶段房地产行业对宏观经济的拖累效应有望减轻,进而增强宏观经济内生增长动能。
本次会议提到,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视觉中国
规格提升到中央,有利于中央对金融行业改革总体布局
在此之前,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基本每五年召开一次,前五次分别于1997年、2002年、2007年、2012年、2017年召开,为将来几年的金融工作方向确定方向,因而备受外界关注。
此次会议是时隔6年再度召开,也是首次被称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今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委成立。本次会议指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要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好中央金融委员会的作用,做好统筹协调把关。发挥好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发挥好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
2023年5月18日,北京,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澎湃影像
红塔证券宏观分析师杨欣表示,从“全国”到“中央”的变化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性,会议也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和地方相关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
“在这样一个时间点召开金融工作会议,反映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重视,也为整个金融行业在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曾刚指出,从“全国”到“中央”的变化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相关,国务院的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已经进一步升格为中央金融委以及中央金融工委这样的议事机构和决策机构,相当于把金融管理的层级进一步提升到了党中央。
他认为,这种调整有利于对金融行业的整体改革进行总体布局和推进,更有效地强化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领导规划的整体性和实施效率。这么做还能进一步确保金融行业的发展符合党中央的大政方针政策,从而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
会议点明“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改革力度或较以往更大
近来我国金融领域监管不断趋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要强化监督问责,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王青表示,本次会议从全局高度为下一阶段中国金融工作确定了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特别是其中关于金融监管、金融风险的内容丰富,受到市场高度关注。
肖立晟说,本次会议直接指明了当前金融领域所存在的问题,表明未来一段时间内改革仍是金融行业发展的主线。
他认为,从会议表述的“金融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有的还很突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高,金融乱象和腐败问题屡禁不止,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薄弱”可以看出,当前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金融风险、服务实体以及金融监管三大方面。而本次会议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些问题,并提出要“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表明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改革仍是金融行业发展的主线,且相较于以往,改革力度可能会更大。
“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既要遏增量,又要化存量
纵观本次会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说法屡屡被提及。
针对会议强调的“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王青说,这意味着接下来会继续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也意味着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的金融严监管基调将会延续。
近年来,伴随着房地产行业承压,我国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收入锐减,地方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引发社会关注。
今年10月以来,我国多个省份陆续发行了旨在化解“隐性债务”的“特殊再融资债券”,规模突破万亿,意味着“一揽子化债方案”正在进入落实阶段。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次会议提出,要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如何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