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套路贷”女律师被称“李庄第二”?李庄也发声了

【文/观察者网 徐乾昂】

涉“套路贷”女律师被称“李庄第二”?李庄也发声了

当下国内律师圈中最受关注的话题,就是涉“套路贷”恶势力团伙的律师、“80后”女律师林小青被控有罪事件。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13日消息,4月9日至10日,由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以魏某伟、宋某舟为首的17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套路贷”犯罪案,在城中区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中仅1人不认罪,即36岁的涉恶团伙法律顾问林小青。

目前,国内律师圈在网上几乎一边倒支持林小青,认为律师从事法律业务不能被认为有罪;但也有一些网友认为,为“套路贷”活动提供法律服务,是一种“知法犯法”。

林小青

律师界有人为此重提10年前的“宏刚模涉黑案”。

彼时犯罪嫌疑人龚刚模的原辩护律师李庄,一度因“作伪证”被判入狱,但随后因证据存疑,被检方撤诉。因此也有法律界人士宣称,林小青就是下一个李庄。

截至发稿此条微博已有475条评论、1248次转发

14日,李庄本人在微博上回应,对此案提出4点疑虑,向林小青发出声援。

李庄本人现在已经不是律师。其微博简介也已备注“前 律师李庄”。而李庄和林小青,在各自案件中担任的律师身份不同:前者曾是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而后者是涉恶势力团伙的法律顾问。

检方认为,林小青作为法律顾问,应该在认识到涉犯罪公司的行为不合法前,不与之签订顾问合同;应该对该公司业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应该发现该公司犯罪事实。因此,检方向林小青提出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两项指控。

庭审现场公诉人 微信公众号@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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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证书

林小青:林小青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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